五零:认错男人离错婚

五零:认错男人离错婚

杨奕宸 著 现代言情 2026-03-31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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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华,陆北忠 主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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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《五零:认错男人离错婚》“杨奕宸”的作品之一,云华陆北忠是书中的主要人物。全文精彩选节:千里寻夫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春。,李家庄。,说出了自从公公婆婆去世后的第一句话。“爸妈,公婆已经入土为安,我不想留在家里。我决定了,去部队找陆北忠。什么,你要去部队?那么远,你一个人,那怎么行?不行,我不同意。”,是云华的母亲李秀梅同志。,母担忧,女儿也是一样。何况,女婿所在的部队离李家庄,何止千里。再加上,之前听到的风声,她又如何...

精彩试读

千里寻夫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春。,**庄。,说出了自从公公婆婆去世后的第一句话。“爸妈,公婆已经入土为安,我不想留在家里。我决定了,去部队找陆北忠。什么,你要去部队?那么远,你一个人,那怎么行?不行,我不同意。”,是云华的母亲李秀梅同志。,母担忧,女儿也是一样。何况,女婿所在的部队离**庄,何止千里。再加上,之前听到的风声,她又如何能放心?,她对女儿没有对儿子那么上心,但都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,她又怎么能不担心?“妈,我已经决定了。”云华一脸的倔强与认真,她一向有主意,决定了的事情,是不会改变的。,她不是真正的贺云华。她原本是修真界归云宗的云华仙子,因为一场雷劫来到了这里。,来到这里她还是有些不适应的。因为修仙的人,一心追求大道,一般都是亲情淡泊。,她发现自己父母兄弟一个不少,甚至还有了婆家。唯一让人高兴的是,她那丈夫据说新婚夜连盖头都没有揭就离开了,一直到现在,十年过去了,都没有回来过。,也从十五岁的小姑娘,熬到了现在二十五岁的大龄女青年。,眼看好日子就要来了。,双双殒命。身为儿媳妇的原主,接受不了这个事实,哭死了过去,从而有了她,云华仙子的到来。
修真之人,看重因果。
既然她穿到了原主的身上,那么她就得帮原主了结一些因果。
现在,公婆已经入土为安,云华也没想在村子里多待。
一是父母亲人都在,她怕自己有一天会露馅,被人发现她不是原主。
二则是,她不想跟那个十年未曾给过原主只字片语的男人在一起,她要去部队,要跟陆北忠离婚。
对于修仙的人来说,男人只会影响她修炼的速度。
前世,她能从一个没有人要的孤儿,到人人敬重的云华仙子,她相信今生也可以。
都说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。
她贺云华最不怕的就是吃苦!
李秀梅一看女儿不听自己的,只好转头看着身旁的男人,“**,你劝劝云华。”
然而,贺允却压根不听媳妇的,直接说道:“她要去就去,我不挡着她。”
“什么,**,你疯了。女婿的部队离我们这里,可是一两千公里,你让她一个女人怎么去?”
李秀梅一脸震惊的看着自家男人,怎么也没有想到,他会跟自己不一条心。
“秀梅,孩子大了,有自己的想法,我们想拦也拦不住。更何况,亲家都没了,她不去找自己的男人,难不成要留在家里等?”
“十年了,女婿都没有回来过一次,你觉得以后他还能回来?”
云华听了父亲的话,很是高兴,笑着说了一句:“爹,还是你懂我。”
“行了,既然决定了要去找人,那就好好收拾。一会,我找人去打听打听,看看陆北忠到底在哪个地方当兵。”
“知道了,谢谢爹。”贺云华笑着道了谢,对于自己不用再费口舌劝说家人,很是高兴。
男人都同意了,李秀梅同志也不好再说什么,只是用复杂的目光看着女儿,说了一句:“云华,既然你已经决定了,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后悔。”
“放心吧,娘,我不会后悔的。”
云华只用了半下午的时间就把东西给收拾好了,她把贵重的物品放进了自己的空间,其他用不着的,带不走的,要么留在家里,要么送人。
好在身为一名修真之人,她身上不仅有空间,还有好几个储物袋。别说家里这点东西了,就是多十倍,百倍,千倍,万倍,也能装下。
只不过,她觉得没有必要而已。
收拾好东西,云华直接去了娘家。不巧的是,父亲还没有回来。云华怕母亲会唠叨她,说了几句话,就匆匆离开了。
等回到自己家,才发现父亲已经在门口等着自己了。
贺允在云华家门口已经站了一会了,看到女儿回来,直接把一张写有地址的字条递给了她,说道:“丫头,这是女婿的地址。如果你到了地方,他对你不好,就回来。家里的大门,永远为你敞开,你永远是我老贺的闺女。”
“爹,我知道了,谢谢您。”云华接过地址,笑着向父亲道谢。
她并没有告诉父亲,自己是去离婚的。
地址有了,东西收拾好了。第二天一早,云华告别了父母亲人,踏上了千里寻夫的路途。
五零年代,交通并不发达。班车火车,那是少之又少。因此,她走到没人的地方后,直接从储物袋里拿出了一张疾行符。
有了疾行符,一日千里不在话下。
当然了,她并没有打算立到就去**人陆北忠,而是打算先到各处转一转,看 一看,熟悉熟悉这个对于她来说崭新的世界。
因此,她的第一站是市里。
相对于乡下的贫苦,市里的人还是富裕一些。不管是穿着打扮,还是生活条件,市里都比乡下好多了。当然了,也有不如乡下的地方,那就是住房。
乡下生活贫苦,但好歹住的地方宽松一些。不像城里,一个院子住了七八户,十来户的,一间房当两间用,有的甚至当三间用。
云华只用了一天的时间,就把市里逛了一个遍。然后直接去了开门营业的商店,买了一些粮食以及路上要用到的东西。
从商店出来,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云华也没有再打连夜赶路,于是决定住一个晚上。
正好不远处有一家小旅馆,云华决定就住那了。
云华买东西的那家商店到她住的旅馆,一共有两条路,一条是大路,一条是小路。云华估摸了一下,走大路比走小路要多花十几分钟。
想了想后,云华决定走小路。
小路是一条几十米的巷子,穿过去就到了旅馆。
天色渐晚,巷子有些昏暗,不过却难不倒云华。身为一名修真之人,夜视能力对于她来说,只是小菜一碟。
这也是她决定走小路的原因之一。至于另一个原因,那当然是因为云华能保证自己的安全。
只是,当云华进入巷子走到一半的时候,旁边突然冲出了一个人来,差点把她撞倒。
云华瞬间变了脸色,正要开口,就看到那撞她的人直接倒在了地上。
砰!
云华一惊,脑子里立马跳出了两个字。
碰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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