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了99次丧尸皇,我才是诅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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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砚,周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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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qi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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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幻奇幻《杀了99次丧尸皇,我才是诅咒》是大神“白噪音与白噪音”的代表作,林砚周墩是书中的主角。精彩章节概述:重生!我又回到了末世前三天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。,四面八方都是粘稠的、冰冷的虚无,压得他喘不过气来。——,滚落在满是黑血的祭坛上,那双失去了光泽的眼睛,最后看了他一眼。。,不是不甘,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……悲悯。,而是他。。,天空、大地、远处的废墟、身后的残军,所有一切都变成了碎片,铺天盖地地朝他涌来。,喊不出声。,脚下是虚空。,...
精彩试读
重生!我又回到了末世前三天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。,四面八方都是粘稠的、冰冷的虚无,压得他喘不过气来。——,滚落在满是黑血的**上,那双失去了光泽的眼睛,最后看了他一眼。。,不是不甘,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……悲悯。,而是他。。,天空、大地、远处的废墟、身后的残军,所有一切都变成了碎片,铺天盖地地朝他涌来。,喊不出声。,脚下是虚空。,意识一点一点地剥离,最后什么都不剩了。——“滴滴滴——滴滴滴——”
闹钟。
是闹钟的声音。
这个声音太久违了,久违到林砚的大脑花了整整三秒钟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东西。
闹钟。
末世之后的十年里,他再没听过这个声音。末世之后的世界里,没有电,没有网,没有任何电子设备,唯一能叫醒他的,只有远处传来的丧尸嘶吼声。
他猛地睁开了眼。
天花板。
白色的,有一小块泛黄水渍的天花板。
林砚的瞳孔骤然收缩。
他认识这个天花板。
这是溪云镇老家出租屋的天花板,那块水渍是楼上漏水留下来的,他搬进来的时候就有了,房东说过要修,一直没修。
他僵硬地转过头。
床头柜上放着一部手机,屏幕亮着,上面的闹钟正在疯狂跳动,而日期栏里赫然写着——
2025年3月15日。
星期六。
林砚的脑子嗡了一声。
2025年3月15日。
末世爆发的日子是3月18日。
也就是说——
今天,是末世爆发前整整三天。
他一把抓起手机,死死盯着屏幕上的日期,眼珠子一动不动,像是要把那几个数字刻进眼球里。
2025。
3。
15。
没看错。
不是幻觉。
林砚的手开始发抖。
他不敢信。
他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回来了。
上一世他拼了十年的命,从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,一路杀丧尸、拼修为,扛过了大大小小上百次尸潮,最后成了**最强的斩厄帝尊,将那把玄铁长刀捅进丧尸皇的胸膛的时候,他以为一切都结束了。
结果呢?
结果世界碎了。
然后他醒了。
醒在了十年前的出租屋里,手边放着一部还能开机的智能手机,窗外传来溪云镇早市的吆喝声,楼下老王大爷的收音机里正放着天气预报。
一切都安静得不可思议。
没有嘶吼声,没有警报声,没有血腥味。
空气里弥漫着的,是隔壁李婶炖排骨的香味。
林砚狠狠地掐了一把自己****的嫩肉。
疼。
真真切切地疼。
不是梦。
他猛地坐了起来,动作太大,差点从床上滚下去,整个**口大口地喘着气,像是一个溺水的人终于把头伸出了水面。
“回来了……”他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话,喉咙像被砂纸打磨过一样,“我真的回来了……”
他下意识地抬起手,摸了摸自己的胸口。
左边锁骨下方三公分的位置。
上一世第一次遭遇丧尸的时候,他躲在超市的冷库里,一只丧尸从通风管道钻了进来,他拿着菜刀和那东西搏了命,结果还是被抓了一爪子。
那道伤留了一条很深的疤,从锁骨一直划到胸口,狰狞得像一条蜈蚣,后来修为高了也没去管它,留着提醒自己,永远不要掉以轻心。
但是现在——
他摸了个空。
胸口的皮肤光滑平整,干干净净,什么都没有。
没有疤。
没有伤。
就好像那十年的末世生涯,那上百次的生死搏杀,那些刻进骨头里的伤痕,全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他真的回来了。
回到了一切还没有开始的时候。
回到了所有人都还活着的时候。
所有人……
林砚的手猛地攥紧了床单。
上一世的记忆像洪水一样涌了上来,淹没了他所有的理智——
末世爆发的那天,溪云镇的天空突然变成了血红色,血色的光芒笼罩了整个天罚**,然后大**裂,一股黑色的雾气从地底涌了出来,所有接触到黑雾的人,在三秒之内就变成了丧尸——不,这个世界叫尸族。
那些曾经的邻居、同事、朋友,在一瞬间就变成了嗜血的怪物,见人就咬,见人就杀。
溪云镇一千七百多口人,第一天就死了一半。
而他林砚,之所以能活下来,是因为当时他正在地下室的杂物间里翻找东西。地下室密封性好,黑雾没有渗进来,他靠着地下室里囤的几箱泡面和矿泉水,躲了整整三个月。
三个月后他弹尽粮绝,被迫出去找食物,才发现外面的世界已经彻底变了样。
但那些记忆里,最让他痛的,不是那些丧尸,不是那些绝望的日子,而是——
周墩。
墩子。
他的发小。
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。
林砚死死地闭上了眼睛,但那些画面还是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。
末世爆发后**个月,他终于鼓起勇气离开地下室,在镇子西边的一个废弃仓库里,找到了周墩。
墩子还活着。
他们抱在一起哭了很久。
两个大男人,在满是血污和尸臭的废墟里,哭得像两个孩子。
然后他们开始结伴求生。
墩子是镇上小饭馆的厨师,手艺好,人也实在,脑子虽然不太灵光,但是有一把子力气,更重要的是——他从来不怀疑林砚。
林砚说往东走,他绝对不会问为什么。
林砚说这个人不能信,他就立刻把人赶走。
他们一起扛过了无数次尸潮,一起在废墟里翻找过发霉的罐头,一起在零下三十度的寒冬里挤在同一个睡袋里取暖。
那些日子虽然苦,但至少还有个伴。
直到第八个月。
他们遇到了刘三。
刘三是镇上的混混,末世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,末世后更是变本加厉,靠着****攒了一小批人手,自封为“溪云镇幸存者联盟”的头目。
那时候他们的食物已经快见底了,刘三拿着一袋大米来拉拢他们,说加入他就有饭吃。
林砚看穿了刘三的嘴脸,不想加入,但饿了三天的周墩实在扛不住了,死活要试试。
“砚子,先吃饱再说嘛,总不能**吧?”
林砚拗不过他,就答应了。
刘三确实给了他们吃的。
但代价,是在遇到尸潮的时候,周墩被刘三一把推了出去。
“***——”
那是林砚这辈子听过最绝望的一声吼。
不是周墩吼的。
是他自己。
但是来不及了。
三只丧尸同时扑上去,周墩甚至没来得及喊出一个完整的字,就被淹没在了那片扭曲的身影里。
林砚亲眼看着自己的发小被活生生撕碎。
他想冲上去,但是刘三的人把他死死按住了,刘三在他耳边笑:“你也想去?那你也去吧,这种废物留着也是浪费粮食。”
那一天,林砚没有死。
但他的眼睛里,有什么东西碎了。
后来他杀了刘三。
用一根生锈的钢筋,捅穿了刘三的喉咙。
但周墩回不来了。
他的发小,那个笑起来憨憨的、做饭特别好吃的、永远无条件相信他的兄弟,再也回不来了。
“墩子……”
林砚坐在床上,双手撑着膝盖,牙关咬得咯咯作响。
心脏像是被一根烧红的铁针反复穿刺,那种疼不是剧烈的,而是绵密的、持续的、无处不在的,疼得他想把自己的胸腔挖开。
眼眶发酸。
但他没有哭。
上一世的十年末世生涯,已经把他的泪腺彻底烧干了,斩厄帝尊的眼睛里不能有泪水,因为泪水会模糊视线,会让他在战场上慢上零点一秒。
而零点一秒的犹豫,在末世里就是死。
但现在不一样了。
他回来了。
回到了末世爆发前三天。
回到了周墩还活着的时候。
回到了一切悲剧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。
林砚缓缓直起了腰,眼睛里的痛楚被一股凌厉的寒意所取代,那是在末世里摸爬滚打十年练出来的杀伐之气,像一把被反复淬炼的刀,安静,但锋利到极致。
这一次。
他绝不会再让任何悲剧发生。
不会再让墩子死。
不会再窝在地下室里吃三个月泡面。
不会再让刘三那种垃圾骑到头上作威作福。
不会再让任何人推他的兄弟去喂丧尸。
这一次,他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。
他要抢在末世爆发之前,囤够所有的物资。
他要抢在悲剧发生之前,保护好所有该保护的人。
他要把上一世所有的遗憾,全部弥补回来。
林砚的眼神彻底冷了下来。
不是悲伤的冷,是一个经历过十年末世、杀过无数丧尸的帝境强者该有的冷。
冷静。
果决。
不留任何余地。
他翻身下床,动作干脆利落,赤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面上,快步走向门口的鞋柜。
鞋柜最上面的一层抽屉里,放着两样东西——
房产证和车本。
他伸手拉开抽屉,一把抓了出来。
红色的房产证封皮还很新,车本也崭新得像刚从车管所拿回来的。
这两样东西,上一世他是末世爆发后第五个月才想起来的。
那时候纸币已经变成了废纸,能用来交易的只有物资和晶核,他拿着房产证和车本去找当时还在运作的一个地下交易市场,被中间商压到了骨头价——一套三居室加一辆车,最后只换了两箱压缩饼干和一壶净化水。
那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亏的一笔买卖。
但没办法,那时候他快**了。
这一次不一样。
末世还没爆发,房子和车还是值钱的。
更重要的是,钱,在末世前三天里,还是有用的。
他翻出手机,在通讯录里找到了上一世打过的那个中介的号码。
溪云镇的房价虽然不高,但他这套房是镇中心的三居室,带一个五十平的地下室,通风设备、密封性都是最好的——上一世他就是靠这个地下室活了三个月。
车是去年买的,一辆越野,还没跑到一万公里。
两样加起来,至少值七百万。
但他不需要七百万。
他需要的是快。
快到当天就能拿到全款,然后立刻去囤货。
三天的时间,每一秒都是在跟死亡赛跑。
电话接通了。
“喂?哪位?”
中介的声音懒洋洋的,带着刚睡醒的鼻音。
“我是溪云镇翠柳苑6栋402的业主,林砚。”林砚的声音平静得不像话,“我要卖房,连车一起卖,今天就要全款到账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。
“林先生是吧?您这个……今天就要全款到账?这不太现实啊,走正常流程的话,至少得——”
“我降价十万。”
“……”
中介的声音一下子就精神了。
“您说多少?”
“**价七百三,我直接降到六百二,车子算送的,唯一的条件是——今天之内全款到账,你能做到,佣金我给你双倍。”
电话那头传来了吞口水的声音。
六百二十万买一套带地下室的三居加一辆越野?这在溪云镇简直就是白菜价。中介脑子里飞速转了一圈,他手上刚好有个客户一直在看这个小区的房子,人家不差钱,就是嫌价格高。
这个价格扔过去,今天就能成交。
更别说双倍佣金。
“林先生您别挂电话,我马上联系买家,半小时内给您回话!”
挂了电话。
林砚坐在床沿上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壳的边缘。
他的脑海里已经列出了一张清单——
末世爆发后最缺的东西:净化水、压缩食品、医疗用品、武器原材料、密封胶、防护服、蓄电池……
这些东西在末世前都是唾手可得的,但一旦末世爆发,每一样都会变成比黄金还珍贵的硬通货。
上一世他什么都没准备,两手空空地迎接了末世,结果差点**在地下室里。
这一世,他有三天的时间,六百多万的资金,还有上一世十年的末世生存经验。
这些东西加在一起,足够他把这一次的开局,彻底翻盘。
但在那之前,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。
他再次拿起手机,划到通讯录另一个名字——周墩。
电话响了两声就接了。
“砚子!你小子今天怎么这么早打电话?你不是最喜欢睡**的吗?”
周墩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,还是那么大嗓门,还是那么没心没肺,笑起来的时候能听到他嘴里嚼东西的声音——这家伙八成又在一边做早饭一边接电话。
林砚的手猛地攥紧了手机。
这个声音。
上一世之后,他再也没有听到过这个声音。
在那之后的十年里,每一个深夜,他躺在废墟的角落里闭上眼,脑海里回荡的都是周墩被丧尸扑倒时的惨叫声。
但现在——
墩子的声音就在耳边,活生生的,热乎乎的,还带着嚼馒头的咕噜声。
他活着。
他还活着。
“墩子。”林砚开口,声音比他自己预想的还要哑,“这两天别出门了。”
“啥?不出门?那我饭馆怎么办?张老板会扣我工资的——”
“别管工资了。”
“不是砚子你今天怎么了?一大早的,吃错药了?”
林砚沉默了一秒。
他想说的太多了。
他想告诉墩子,三天后世界就会变*****。
他想告诉墩子,上一世你为了救我死了,这一次我绝不会再让它发生。
他想告诉墩子,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,比什么末世、什么丧尸、什么修为都重要。
但他什么都没说。
因为他知道,说了墩子也不会信。
哪怕他把上一世的所有事情从头到尾讲一遍,墩子也只会以为他疯了。
换作是三天前的他自己,他也不会信。
谁会信?
谁会信一个普通人告诉你,三天后天空会变红、地底会喷出黑雾、你身边的人会变成嗜血的怪物?
没人会信。
所以他只说了最简单的话:“墩子,听话,这两天哪也别去,就待在你出租屋里,我下午去找你,有很重要的事。”
“多重要?”
“关系到你能不能活的那种重要。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。
周墩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,但他从小跟林砚一起长大,太了解这个发小了。林砚这个人,平时话不多,能不说就不说,但只要他开口说一件事,那就一定不是开玩笑。
更何况刚才那句话里的语气——
太认真了。
认真到有点吓人。
“行。”周墩咽下嘴里的馒头,“我不出门,等你。但砚子你跟我说实话,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?”
“没事,下午见。”
林砚挂了电话。
他低着头盯着手机屏幕,看着通话记录里周墩那个名字,嘴角微微动了动,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哭。
这一次。
他一定会护住他。
不惜一切代价。
接下来的几个小时,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在推进。
中介的效率出奇地高,果然应了那句话,只要价格到位,什么流程都能加速。到了下午三点,所有的手续就全部办完了,六百二十万的全款准时到账。
林砚站在银行门口,掏出手机看了一眼***的余额信息。
6,200,000.00。
六百二十万。
整整齐齐的数字,安安静静地躺在屏幕上。
上一世,他在末世里挣扎了十年,从淬体练到帝境,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了整个天罚**最强的斩厄帝尊,名字传遍了**每一个幸存者营地。
但他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觉得踏实。
因为在末世里,再强的修为也换不来一顿饱饭。
他亲眼见过化神境的强者为了一包方便面跪地求人,亲眼见过帝境的战士在尸潮退去后饿得啃树皮。
修为能杀丧尸,但修为填不饱肚子。
而钱,至少在末世前的三天里,能买到一切。
有了这六百二十万,他能囤够溪云镇三十个人吃三年的物资。
有了这些物资,他就有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,就能腾出手来专心应对末世的第一波冲击。
他把手机揣进口袋,深吸了一口气。
溪云镇的三月,空气还带着初春的寒意,街道两旁的行道树刚冒出新绿色的嫩芽,小镇的生活还是那么慢悠悠、懒洋洋的,遛鸟的老头、接孩子的家长、骑着电瓶车送外卖的小哥……
没有人知道,三天后,这些日常会变成永远回不去的奢侈。
但他知道。
他什么都知道。
所以他必须抓紧每一分每一秒。
林砚正准备迈步离开,去镇上最大的那家**超市开始采购,右手习惯性地**裤兜里——
然后他的动作猛地停住了。
像是有人按了暂停键。
他的目光死死地定在自己的右手上。
右手。
食指。
指腹靠近指甲的位置,有一道浅浅的疤痕。
很浅。
浅到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,但对林砚来说,这道疤比什么都醒目。
因为他记得这道疤是怎么来的。
记得清清楚楚。
上一世的最后一战,他攻入尸族的老巢,在血色**上正面对决丧尸皇。
那一战打了整整三天三夜。
丧尸皇的实力远**的预估,整个**都被打成了废墟,他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,到最后那一刀,是用尽了全部帝境修为才劈出来的。
但就在那一刀落下的瞬间,丧尸皇没有闪避。
她站在原地,任由那一刀斩下。
只是在最后一刻,她的手抬了一下。
不是攻击。
只是——
她的指尖轻轻划过了他的右手食指。
就像是……想握住他的手,但最终只是留下了一道浅浅的伤痕。
那道伤当时他完全没注意到,杀了丧尸皇之后世界就碎了,然后他就醒在了这里。
但问题是——
这是上一世的伤。
是他在末世里、在帝境修为状态下、在最终决战中才受的伤。
而现在,他回到了末世前三天。
他的身体应该是穿越前的状态——一个普通压根就没经历过末世的普通青年的身体。
没有修过为,没有杀过丧尸,更不可能跟丧尸皇交过手。
那这道疤——
从哪来的?
林砚的后背瞬间窜起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。
他盯着那道疤看了足足十秒钟,瞳孔微缩,大脑高速运转。
重生回来的身体,不应该保留上一世的伤痕。
他的胸口那道被丧尸抓伤的大疤已经消失了,证明身体确实回到了末世前的状态。
但偏偏这一道——丧尸皇最后留下的这一道——还在。
为什么?
为什么所有的伤都消失了,唯独这一道留了下来?
这不合理。
完全不合理。
除非——
这道伤本身就不是普通的伤。
除非它不是丧尸皇的攻击,而是某种……标记?
“叮——”
想到这里的时候,他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了一下。
林砚下意识掏出手机。
是一条短信。
发件人的号码是一串他从未见过的数字,乱码一样地排列着,手机系统甚至没能正确识别出这个号码的归属地,来电显示的位置只写了两个字——
未知。
林砚的拇指停在屏幕上方,迟疑了不到半秒,然后点开了那条短信。
短信内容只有三个字。
三个字。
没有标点,没有署名,没有任何多余的信息。
就只有三个字,安安静静地躺在屏幕上,像是从某个不可知的地方投来的一道目光——
"别杀她"
林砚的瞳孔猛地一缩。
别杀她。
她是谁?
谁发的?
他攥着手机的手缓缓收紧,指节泛白。
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一个画面——
血色**上,丧尸皇的头颅滚落在地,那双失去光泽的眼睛最后看了他一眼。
那个眼神不是恨。
是悲悯。
就好像在说——
你又来了。
闹钟。
是闹钟的声音。
这个声音太久违了,久违到林砚的大脑花了整整三秒钟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东西。
闹钟。
末世之后的十年里,他再没听过这个声音。末世之后的世界里,没有电,没有网,没有任何电子设备,唯一能叫醒他的,只有远处传来的丧尸嘶吼声。
他猛地睁开了眼。
天花板。
白色的,有一小块泛黄水渍的天花板。
林砚的瞳孔骤然收缩。
他认识这个天花板。
这是溪云镇老家出租屋的天花板,那块水渍是楼上漏水留下来的,他搬进来的时候就有了,房东说过要修,一直没修。
他僵硬地转过头。
床头柜上放着一部手机,屏幕亮着,上面的闹钟正在疯狂跳动,而日期栏里赫然写着——
2025年3月15日。
星期六。
林砚的脑子嗡了一声。
2025年3月15日。
末世爆发的日子是3月18日。
也就是说——
今天,是末世爆发前整整三天。
他一把抓起手机,死死盯着屏幕上的日期,眼珠子一动不动,像是要把那几个数字刻进眼球里。
2025。
3。
15。
没看错。
不是幻觉。
林砚的手开始发抖。
他不敢信。
他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回来了。
上一世他拼了十年的命,从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,一路杀丧尸、拼修为,扛过了大大小小上百次尸潮,最后成了**最强的斩厄帝尊,将那把玄铁长刀捅进丧尸皇的胸膛的时候,他以为一切都结束了。
结果呢?
结果世界碎了。
然后他醒了。
醒在了十年前的出租屋里,手边放着一部还能开机的智能手机,窗外传来溪云镇早市的吆喝声,楼下老王大爷的收音机里正放着天气预报。
一切都安静得不可思议。
没有嘶吼声,没有警报声,没有血腥味。
空气里弥漫着的,是隔壁李婶炖排骨的香味。
林砚狠狠地掐了一把自己****的嫩肉。
疼。
真真切切地疼。
不是梦。
他猛地坐了起来,动作太大,差点从床上滚下去,整个**口大口地喘着气,像是一个溺水的人终于把头伸出了水面。
“回来了……”他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话,喉咙像被砂纸打磨过一样,“我真的回来了……”
他下意识地抬起手,摸了摸自己的胸口。
左边锁骨下方三公分的位置。
上一世第一次遭遇丧尸的时候,他躲在超市的冷库里,一只丧尸从通风管道钻了进来,他拿着菜刀和那东西搏了命,结果还是被抓了一爪子。
那道伤留了一条很深的疤,从锁骨一直划到胸口,狰狞得像一条蜈蚣,后来修为高了也没去管它,留着提醒自己,永远不要掉以轻心。
但是现在——
他摸了个空。
胸口的皮肤光滑平整,干干净净,什么都没有。
没有疤。
没有伤。
就好像那十年的末世生涯,那上百次的生死搏杀,那些刻进骨头里的伤痕,全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他真的回来了。
回到了一切还没有开始的时候。
回到了所有人都还活着的时候。
所有人……
林砚的手猛地攥紧了床单。
上一世的记忆像洪水一样涌了上来,淹没了他所有的理智——
末世爆发的那天,溪云镇的天空突然变成了血红色,血色的光芒笼罩了整个天罚**,然后大**裂,一股黑色的雾气从地底涌了出来,所有接触到黑雾的人,在三秒之内就变成了丧尸——不,这个世界叫尸族。
那些曾经的邻居、同事、朋友,在一瞬间就变成了嗜血的怪物,见人就咬,见人就杀。
溪云镇一千七百多口人,第一天就死了一半。
而他林砚,之所以能活下来,是因为当时他正在地下室的杂物间里翻找东西。地下室密封性好,黑雾没有渗进来,他靠着地下室里囤的几箱泡面和矿泉水,躲了整整三个月。
三个月后他弹尽粮绝,被迫出去找食物,才发现外面的世界已经彻底变了样。
但那些记忆里,最让他痛的,不是那些丧尸,不是那些绝望的日子,而是——
周墩。
墩子。
他的发小。
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。
林砚死死地闭上了眼睛,但那些画面还是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。
末世爆发后**个月,他终于鼓起勇气离开地下室,在镇子西边的一个废弃仓库里,找到了周墩。
墩子还活着。
他们抱在一起哭了很久。
两个大男人,在满是血污和尸臭的废墟里,哭得像两个孩子。
然后他们开始结伴求生。
墩子是镇上小饭馆的厨师,手艺好,人也实在,脑子虽然不太灵光,但是有一把子力气,更重要的是——他从来不怀疑林砚。
林砚说往东走,他绝对不会问为什么。
林砚说这个人不能信,他就立刻把人赶走。
他们一起扛过了无数次尸潮,一起在废墟里翻找过发霉的罐头,一起在零下三十度的寒冬里挤在同一个睡袋里取暖。
那些日子虽然苦,但至少还有个伴。
直到第八个月。
他们遇到了刘三。
刘三是镇上的混混,末世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,末世后更是变本加厉,靠着****攒了一小批人手,自封为“溪云镇幸存者联盟”的头目。
那时候他们的食物已经快见底了,刘三拿着一袋大米来拉拢他们,说加入他就有饭吃。
林砚看穿了刘三的嘴脸,不想加入,但饿了三天的周墩实在扛不住了,死活要试试。
“砚子,先吃饱再说嘛,总不能**吧?”
林砚拗不过他,就答应了。
刘三确实给了他们吃的。
但代价,是在遇到尸潮的时候,周墩被刘三一把推了出去。
“***——”
那是林砚这辈子听过最绝望的一声吼。
不是周墩吼的。
是他自己。
但是来不及了。
三只丧尸同时扑上去,周墩甚至没来得及喊出一个完整的字,就被淹没在了那片扭曲的身影里。
林砚亲眼看着自己的发小被活生生撕碎。
他想冲上去,但是刘三的人把他死死按住了,刘三在他耳边笑:“你也想去?那你也去吧,这种废物留着也是浪费粮食。”
那一天,林砚没有死。
但他的眼睛里,有什么东西碎了。
后来他杀了刘三。
用一根生锈的钢筋,捅穿了刘三的喉咙。
但周墩回不来了。
他的发小,那个笑起来憨憨的、做饭特别好吃的、永远无条件相信他的兄弟,再也回不来了。
“墩子……”
林砚坐在床上,双手撑着膝盖,牙关咬得咯咯作响。
心脏像是被一根烧红的铁针反复穿刺,那种疼不是剧烈的,而是绵密的、持续的、无处不在的,疼得他想把自己的胸腔挖开。
眼眶发酸。
但他没有哭。
上一世的十年末世生涯,已经把他的泪腺彻底烧干了,斩厄帝尊的眼睛里不能有泪水,因为泪水会模糊视线,会让他在战场上慢上零点一秒。
而零点一秒的犹豫,在末世里就是死。
但现在不一样了。
他回来了。
回到了末世爆发前三天。
回到了周墩还活着的时候。
回到了一切悲剧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。
林砚缓缓直起了腰,眼睛里的痛楚被一股凌厉的寒意所取代,那是在末世里摸爬滚打十年练出来的杀伐之气,像一把被反复淬炼的刀,安静,但锋利到极致。
这一次。
他绝不会再让任何悲剧发生。
不会再让墩子死。
不会再窝在地下室里吃三个月泡面。
不会再让刘三那种垃圾骑到头上作威作福。
不会再让任何人推他的兄弟去喂丧尸。
这一次,他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。
他要抢在末世爆发之前,囤够所有的物资。
他要抢在悲剧发生之前,保护好所有该保护的人。
他要把上一世所有的遗憾,全部弥补回来。
林砚的眼神彻底冷了下来。
不是悲伤的冷,是一个经历过十年末世、杀过无数丧尸的帝境强者该有的冷。
冷静。
果决。
不留任何余地。
他翻身下床,动作干脆利落,赤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面上,快步走向门口的鞋柜。
鞋柜最上面的一层抽屉里,放着两样东西——
房产证和车本。
他伸手拉开抽屉,一把抓了出来。
红色的房产证封皮还很新,车本也崭新得像刚从车管所拿回来的。
这两样东西,上一世他是末世爆发后第五个月才想起来的。
那时候纸币已经变成了废纸,能用来交易的只有物资和晶核,他拿着房产证和车本去找当时还在运作的一个地下交易市场,被中间商压到了骨头价——一套三居室加一辆车,最后只换了两箱压缩饼干和一壶净化水。
那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亏的一笔买卖。
但没办法,那时候他快**了。
这一次不一样。
末世还没爆发,房子和车还是值钱的。
更重要的是,钱,在末世前三天里,还是有用的。
他翻出手机,在通讯录里找到了上一世打过的那个中介的号码。
溪云镇的房价虽然不高,但他这套房是镇中心的三居室,带一个五十平的地下室,通风设备、密封性都是最好的——上一世他就是靠这个地下室活了三个月。
车是去年买的,一辆越野,还没跑到一万公里。
两样加起来,至少值七百万。
但他不需要七百万。
他需要的是快。
快到当天就能拿到全款,然后立刻去囤货。
三天的时间,每一秒都是在跟死亡赛跑。
电话接通了。
“喂?哪位?”
中介的声音懒洋洋的,带着刚睡醒的鼻音。
“我是溪云镇翠柳苑6栋402的业主,林砚。”林砚的声音平静得不像话,“我要卖房,连车一起卖,今天就要全款到账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。
“林先生是吧?您这个……今天就要全款到账?这不太现实啊,走正常流程的话,至少得——”
“我降价十万。”
“……”
中介的声音一下子就精神了。
“您说多少?”
“**价七百三,我直接降到六百二,车子算送的,唯一的条件是——今天之内全款到账,你能做到,佣金我给你双倍。”
电话那头传来了吞口水的声音。
六百二十万买一套带地下室的三居加一辆越野?这在溪云镇简直就是白菜价。中介脑子里飞速转了一圈,他手上刚好有个客户一直在看这个小区的房子,人家不差钱,就是嫌价格高。
这个价格扔过去,今天就能成交。
更别说双倍佣金。
“林先生您别挂电话,我马上联系买家,半小时内给您回话!”
挂了电话。
林砚坐在床沿上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壳的边缘。
他的脑海里已经列出了一张清单——
末世爆发后最缺的东西:净化水、压缩食品、医疗用品、武器原材料、密封胶、防护服、蓄电池……
这些东西在末世前都是唾手可得的,但一旦末世爆发,每一样都会变成比黄金还珍贵的硬通货。
上一世他什么都没准备,两手空空地迎接了末世,结果差点**在地下室里。
这一世,他有三天的时间,六百多万的资金,还有上一世十年的末世生存经验。
这些东西加在一起,足够他把这一次的开局,彻底翻盘。
但在那之前,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。
他再次拿起手机,划到通讯录另一个名字——周墩。
电话响了两声就接了。
“砚子!你小子今天怎么这么早打电话?你不是最喜欢睡**的吗?”
周墩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,还是那么大嗓门,还是那么没心没肺,笑起来的时候能听到他嘴里嚼东西的声音——这家伙八成又在一边做早饭一边接电话。
林砚的手猛地攥紧了手机。
这个声音。
上一世之后,他再也没有听到过这个声音。
在那之后的十年里,每一个深夜,他躺在废墟的角落里闭上眼,脑海里回荡的都是周墩被丧尸扑倒时的惨叫声。
但现在——
墩子的声音就在耳边,活生生的,热乎乎的,还带着嚼馒头的咕噜声。
他活着。
他还活着。
“墩子。”林砚开口,声音比他自己预想的还要哑,“这两天别出门了。”
“啥?不出门?那我饭馆怎么办?张老板会扣我工资的——”
“别管工资了。”
“不是砚子你今天怎么了?一大早的,吃错药了?”
林砚沉默了一秒。
他想说的太多了。
他想告诉墩子,三天后世界就会变*****。
他想告诉墩子,上一世你为了救我死了,这一次我绝不会再让它发生。
他想告诉墩子,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,比什么末世、什么丧尸、什么修为都重要。
但他什么都没说。
因为他知道,说了墩子也不会信。
哪怕他把上一世的所有事情从头到尾讲一遍,墩子也只会以为他疯了。
换作是三天前的他自己,他也不会信。
谁会信?
谁会信一个普通人告诉你,三天后天空会变红、地底会喷出黑雾、你身边的人会变成嗜血的怪物?
没人会信。
所以他只说了最简单的话:“墩子,听话,这两天哪也别去,就待在你出租屋里,我下午去找你,有很重要的事。”
“多重要?”
“关系到你能不能活的那种重要。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。
周墩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,但他从小跟林砚一起长大,太了解这个发小了。林砚这个人,平时话不多,能不说就不说,但只要他开口说一件事,那就一定不是开玩笑。
更何况刚才那句话里的语气——
太认真了。
认真到有点吓人。
“行。”周墩咽下嘴里的馒头,“我不出门,等你。但砚子你跟我说实话,你是不是出什么事了?”
“没事,下午见。”
林砚挂了电话。
他低着头盯着手机屏幕,看着通话记录里周墩那个名字,嘴角微微动了动,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哭。
这一次。
他一定会护住他。
不惜一切代价。
接下来的几个小时,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在推进。
中介的效率出奇地高,果然应了那句话,只要价格到位,什么流程都能加速。到了下午三点,所有的手续就全部办完了,六百二十万的全款准时到账。
林砚站在银行门口,掏出手机看了一眼***的余额信息。
6,200,000.00。
六百二十万。
整整齐齐的数字,安安静静地躺在屏幕上。
上一世,他在末世里挣扎了十年,从淬体练到帝境,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了整个天罚**最强的斩厄帝尊,名字传遍了**每一个幸存者营地。
但他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觉得踏实。
因为在末世里,再强的修为也换不来一顿饱饭。
他亲眼见过化神境的强者为了一包方便面跪地求人,亲眼见过帝境的战士在尸潮退去后饿得啃树皮。
修为能杀丧尸,但修为填不饱肚子。
而钱,至少在末世前的三天里,能买到一切。
有了这六百二十万,他能囤够溪云镇三十个人吃三年的物资。
有了这些物资,他就有了最基本的生存保障,就能腾出手来专心应对末世的第一波冲击。
他把手机揣进口袋,深吸了一口气。
溪云镇的三月,空气还带着初春的寒意,街道两旁的行道树刚冒出新绿色的嫩芽,小镇的生活还是那么慢悠悠、懒洋洋的,遛鸟的老头、接孩子的家长、骑着电瓶车送外卖的小哥……
没有人知道,三天后,这些日常会变成永远回不去的奢侈。
但他知道。
他什么都知道。
所以他必须抓紧每一分每一秒。
林砚正准备迈步离开,去镇上最大的那家**超市开始采购,右手习惯性地**裤兜里——
然后他的动作猛地停住了。
像是有人按了暂停键。
他的目光死死地定在自己的右手上。
右手。
食指。
指腹靠近指甲的位置,有一道浅浅的疤痕。
很浅。
浅到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,但对林砚来说,这道疤比什么都醒目。
因为他记得这道疤是怎么来的。
记得清清楚楚。
上一世的最后一战,他攻入尸族的老巢,在血色**上正面对决丧尸皇。
那一战打了整整三天三夜。
丧尸皇的实力远**的预估,整个**都被打成了废墟,他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,到最后那一刀,是用尽了全部帝境修为才劈出来的。
但就在那一刀落下的瞬间,丧尸皇没有闪避。
她站在原地,任由那一刀斩下。
只是在最后一刻,她的手抬了一下。
不是攻击。
只是——
她的指尖轻轻划过了他的右手食指。
就像是……想握住他的手,但最终只是留下了一道浅浅的伤痕。
那道伤当时他完全没注意到,杀了丧尸皇之后世界就碎了,然后他就醒在了这里。
但问题是——
这是上一世的伤。
是他在末世里、在帝境修为状态下、在最终决战中才受的伤。
而现在,他回到了末世前三天。
他的身体应该是穿越前的状态——一个普通压根就没经历过末世的普通青年的身体。
没有修过为,没有杀过丧尸,更不可能跟丧尸皇交过手。
那这道疤——
从哪来的?
林砚的后背瞬间窜起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。
他盯着那道疤看了足足十秒钟,瞳孔微缩,大脑高速运转。
重生回来的身体,不应该保留上一世的伤痕。
他的胸口那道被丧尸抓伤的大疤已经消失了,证明身体确实回到了末世前的状态。
但偏偏这一道——丧尸皇最后留下的这一道——还在。
为什么?
为什么所有的伤都消失了,唯独这一道留了下来?
这不合理。
完全不合理。
除非——
这道伤本身就不是普通的伤。
除非它不是丧尸皇的攻击,而是某种……标记?
“叮——”
想到这里的时候,他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了一下。
林砚下意识掏出手机。
是一条短信。
发件人的号码是一串他从未见过的数字,乱码一样地排列着,手机系统甚至没能正确识别出这个号码的归属地,来电显示的位置只写了两个字——
未知。
林砚的拇指停在屏幕上方,迟疑了不到半秒,然后点开了那条短信。
短信内容只有三个字。
三个字。
没有标点,没有署名,没有任何多余的信息。
就只有三个字,安安静静地躺在屏幕上,像是从某个不可知的地方投来的一道目光——
"别杀她"
林砚的瞳孔猛地一缩。
别杀她。
她是谁?
谁发的?
他攥着手机的手缓缓收紧,指节泛白。
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一个画面——
血色**上,丧尸皇的头颅滚落在地,那双失去光泽的眼睛最后看了他一眼。
那个眼神不是恨。
是悲悯。
就好像在说——
你又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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