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书名:二十年的答案  |  作者:柿饼磨豆浆  |  更新:2026-04-19
暗涌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,大衣敞开着,露出里面的黑色高领毛衣和深灰色的格纹短裙。裙摆在大衣边缘若隐若现,下面是一双过膝的黑色长靴,靴筒紧紧裹着小腿,露出一截被黑色**包裹的大腿。她的头发没有扎,披散在肩头,被风吹得有些凌乱,嘴唇因为涂了一层薄薄的唇釉而显得**饱满。,手里抱着几本厚厚的法律教材。她在***学院读大二,课业繁重,最近在准备一篇关于合同法的论文,连续熬了好几个晚上。,穿着一件短款的白色羽绒服,下面是一条焦糖色的灯芯绒长裤,裤脚卷起两圈,露出一截纤细的脚踝和一双棕色的切尔西靴。她的耳垂上戴着一对金色的大圆环耳环,在风里晃来晃去。“你手机一直在响。”周蘅芜说。,看了一眼。,全部来自同一个人。:鹿宁姐,晚上有空吗?:我哥他们乐队今晚在鼓楼那边演出,让我叫你来。:陆珩之也来。,嘴角不自觉地动了一下。,她和陆珩之的关系进入了一种微妙的状态。谁都没有再提那天的话,但见面的时候,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明显不一样了。他看她的眼神比以前更直接了,有时候盯得她浑身不自在。而她也不再刻意跟他保持距离,偶尔甚至会主动给他发消息。“在一起”。,笑了:“去啊,干嘛不去。我没说不去。”
“那你犹豫什么?”
沈鹿宁把手机收回口袋里,抱紧了怀里的书:“我没有犹豫。”
周蘅芜用鼻子哼了一声,焦糖色灯芯绒裤腿在风里晃了晃,金色耳环也晃了晃。
“嘴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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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楼东大街的一家livehouse,晚上九点。
沈鹿宁到的时候,演出已经开始了。她推开厚重的铁门,一股混合着酒精、汗水和音响热度扑面而来。舞台上,一支四人乐队正在演出,主唱是一个留着长发的男生,嗓音沙哑,唱着一首她没听过的英文歌。
她在人群中寻找熟悉的面孔。
大衣已经脱了搭在手臂上,露出里面的黑色高领毛衣和格纹短裙。毛衣的面料很薄,紧紧贴着身体,勾勒出**和腰肢的曲线。高领包裹着她的脖子,让她的下巴显得更尖,五官更立体。过膝长靴踩在黏糊糊的地板上,发出轻微的声响。
“鹿宁姐!这边!”
周砚在角落的卡座里朝她挥手。他是周蘅芜的堂弟,比她们小一岁,在对外经贸大学读书。小伙子长得白净,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卫衣,**上的抽绳晃来晃去,笑起来一口白牙。
沈鹿宁走过去,一眼就看见了陆珩之。
他坐在卡座最里面的位置,穿着一件黑色的机车皮夹克,夹克的拉链开着,露出里面的炭灰色亨利衫。亨利衫的领口解开两颗扣子,领口敞开,露出喉结和锁骨下方的一小片皮肤。下身是一条黑色的修身牛仔裤,脚上是一双深棕色的工装靴。他的头发比上个月长了一点,被他随意往后拨了一下,露出额头。
他一只手搭在卡座的靠背上,另一只手握着一瓶啤酒,瓶口抵在下唇边,没有喝,就那么抵着。舞台的灯光扫过来,在他脸上投下明暗交替的光影,让他的五官看起来更加深邃。
他看见沈鹿宁的那一刻,握着啤酒瓶的手指微微收紧了。
沈鹿宁今天穿的黑丝。
不是那种厚实的黑色打**,是真正的、薄如蝉翼的黑色**。在livehouse昏暗的灯光下,她的腿在格纹短裙和过膝长靴之间露出一截,黑丝包裹着的大腿泛着一层若有若无的光泽,像瓷器上了一层薄釉。
陆珩之的目光在那截大腿上停了两秒,然后移开,仰头喝了一口啤酒。
喉结滚动。
沈鹿宁假装没注意到他的视线,在卡座另一头坐下。周蘅芜也到了,脱了白色羽绒服,里面是一件墨绿色的紧身针织裙,裙摆到小腿,侧边开了一道衩,走动的时候露出一截小腿和脚踝。她在沈鹿宁旁边坐下,把金色大耳环摘了一只,揉了揉耳垂。
卡座里还有几个人。周砚带了两个同学,一个男生一个女生。女生叫林栀,长了一张乖巧的脸,穿着一件粉色的卫衣和白色百褶裙,扎着丸子头,看起来像高中生。男生叫许弋,高高瘦瘦的,********,穿着一件灰色的风衣。
“珩之,”许弋推了推眼镜,“你未婚妻来了,不给介绍一下?”
卡座里安静了一瞬。
所有人都看向陆珩之,又看向沈鹿宁。未婚妻这三个字在空气里飘着,像一颗被抛起来还没有落下的球。
陆珩之没有看许弋。他看着沈鹿宁,嘴角微微弯了一下。
“沈鹿宁,”他说,声音不大,但在音乐声中意外地清晰,“我从小一起长大的。”
他顿了顿,啤酒瓶在手指间转了一圈。
“也是我一直在追的人。”
周砚的啤酒喷了出来。周蘅芜挑了挑眉,金色耳环在灯光下闪了一下。林栀双手捂住嘴,眼睛瞪得溜圆。许弋的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滑下来。
沈鹿宁的脸颊烧了起来。
黑色高领毛衣的领口忽然变得很紧,紧到她觉得呼吸有点困难。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耳尖在发烫,从耳垂一直烧到耳廓。
陆珩之靠在卡座靠背上,黑色皮夹克的领子竖起来,衬得他的下颌线条更加分明。他看着沈鹿宁,表情很坦然,好像刚才说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话。
舞台上的乐队换了一首歌,贝斯的低频震得地板都在颤。
沈鹿宁站起来。
“我去一下洗手间。”她说。
她几乎是逃走的。过膝长靴踩在通往洗手间的走廊上,格纹短裙的裙摆在****晃荡,黑丝包裹的双腿在昏暗的灯光下快速移动。
洗手间的灯光惨白,她撑在洗手台前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脸颊是红的,耳尖是红的,连脖子都泛着一层淡淡的粉色。
她拧开水龙头,用冷水拍了拍脸。
心跳得太快了。
她从小就知道陆珩之不是一个话多的人。他从来不说什么漂亮话,从来不会哄人,连笑都很少笑。但刚才他在所有人面前说的那句话,比任何甜言蜜语都让她招架不住。
“也是我一直在追的人。”
她闭上眼睛,深吸了一口气。
等她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,在走廊里撞上了一个人。
宋知意。
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长款毛衣裙,外面套了一件浅驼色的羊毛大衣,大衣的袖口挽起来,露出一截纤细的手腕和一条银色的手链。她的头发烫成了**浪,披散在肩头,口红的颜色比上次深了一些,是带一点棕调的干枯玫瑰色。
两个人面对面站着,走廊很窄,只能容一个人通过。
“沈鹿宁。”宋知意先开了口,笑了笑,“真巧。”
“不巧,”沈鹿宁说,“你是来找陆珩之的。”
宋知意没有否认。她歪了歪头,**浪从肩膀上滑下来,毛衣裙的领口有些宽松,露出一侧的肩膀和黑色的内衣肩带。
“我听说你们还没有正式在一起,”宋知意说,“那我就还有机会,对吧?”
她的语气很轻,甚至带着笑意,但眼神不是。她的眼神很认真,认真到让沈鹿宁的脊背挺直了。
“你追他多久了?”沈鹿宁问。
“一年。”宋知意说,“从大一开始。”
“他知道吗?”
“知道。”宋知意笑了笑,“他很明确地拒绝过我。但是沈鹿宁,我这个人比较倔。只要他没有女朋友,我就不会放弃。”
走廊尽头的音乐声忽然变大了,鼓点密集得像暴雨。两个女生在狭窄的走廊里对峙着,一个是米白色毛衣裙加**浪,一个是黑色高领毛衣加格纹短裙,像两个截然不同的季节。
沈鹿宁沉默了几秒钟。
然后她说:“那你可能要失望了。”
宋知意微微挑眉。
沈鹿宁从她身边走过去,过膝长靴踩在地板上,一步一步,稳稳当当。走到走廊尽头的时候,她停了一下,侧过头。
舞台的灯光从大厅里涌进走廊,照在她的侧脸上。黑色高领毛衣裹着她的身体,格纹短裙的边缘在****投下一小片阴影,黑丝包裹的双腿被灯光照出一层柔和的光泽。
“因为他不会喜欢别人。”她说。
然后她推开门,走进了音乐声里。
宋知意站在原地,看着那扇门在沈鹿宁身后关上。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银色手链,然后轻轻笑了一下。
“终于开始护食了。”她低声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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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鹿宁回到卡座的时候,陆珩之正被周砚拉着说什么。看见她回来,他的目光就移了过来,没有再移开。
她径直走到他面前。
站着,居高临下地看着坐在卡座里的他。黑色高领毛衣的领口上面是她的下巴和嘴唇,唇釉在灯光下泛着**的光泽。
“陆珩之,”她说,“你出来一下。”
不是问句,是陈述句。
陆珩之抬眼看她。皮夹克的领口敞开着,亨利衫的领口也敞开着,锁骨和喉结的线条在昏暗的灯光下格外清晰。他的嘴角动了一下,不是笑,是一种“终于等到了”的表情。
他站起来,比她高出一个头。黑色皮夹克的下摆擦过她的格纹短裙。
“去哪?”他问。
“外面。”
陆珩之跟在她身后往外走。经过周蘅芜身边的时候,周蘅芜朝他竖了个大拇指,墨绿色针织裙的领口因为她侧身的动作滑下来一点,露出一截锁骨。
周砚在后面小声说:“我靠,鹿宁姐今天好A。”
林栀双手捂着嘴,眼睛亮晶晶的:“这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吗,好配啊。”
许弋推了推眼镜:“陆珩之这个人,平时谁都不放在眼里,一到沈鹿宁面前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。”
livehouse外面是一条窄窄的胡同,路灯昏黄,墙根下停着几辆共享单车。十一月的夜风很凉,吹在身上让人清醒。
沈鹿宁没穿大衣就出来了,黑色高领毛衣在风里显得更薄了,紧贴着她的身体。格纹短裙的裙摆被风吹起来,露出更多被黑丝包裹的大腿。过膝长靴的靴筒在膝盖上方收紧,把她的小腿线条勒得又直又细。
陆珩之把皮夹克脱下来,披在她肩上。
皮夹克还带着他的体温和气味——皮革的味道、洗衣液的味道、还有他身上那种干净的、微凉的松木气息。夹克很大,罩在她身上像一件 oversized 的外套,领口处露出她黑色高领毛衣的领子和一截白皙的下巴。
“说吧。”他靠在墙上,炭灰色亨利衫的领口被风吹得微微翻开,露出一侧锁骨。
沈鹿宁裹着他的皮夹克,双手缩在过长的袖子里。
“上次你问我的问题,”她说,“我想好了。”
陆珩之没有说话。他靠在墙上看着她,工装靴的鞋尖轻轻点着地面。胡同里的路灯在他脸上投下一半亮一半暗的光,亮的那半能看到他眼睫的弧度,暗的那半只剩下一个轮廓。
“我从小到大一直以为,我抗拒的是你。”沈鹿宁说,“后来我发现不是。我抗拒的是‘被安排好’这件事。”
她顿了顿。风把她散着的头发吹起来,几缕发丝粘在嘴角上。
“我不想像一个被标好价格的礼物一样,从沈家送到陆家。我想自己选。”
陆珩之的眼睫动了一下。
“但是那天蘅芜问我,如果你跟别人在一起了,我能接受吗。”沈鹿宁的声音低下去,“我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我发现我不能。”
她抬起头看着他。皮夹克的领子竖在她脸颊两侧,把她的脸衬得很小。
“不是因为习惯。不是因为娃娃亲。不是因为两家的关系。”她说,“就是因为你是你。”
陆珩之从墙上直起身。
他往前走了一步,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从两步变成了一步。她穿着过膝长靴的脚尖几乎碰到了他的工装靴。
“所以你的答案是?”他问。
他的声音压得很低,低到几乎被风声盖过。但她听得很清楚。
“我的答案是——”她踮起脚尖。
皮夹克从她肩膀上滑下来一半,露出黑色高领毛衣包裹的肩膀。她的手从过长的袖子里伸出来,抓住了他亨利衫的前襟。炭灰色棉质面料被她攥在手指间,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。
她吻了他。
不是蜻蜓点水的那种吻。是真的、用力的、带着二十年的所有不甘和终于认命的那种吻。
陆珩之的背撞在墙上,发出一声闷响。
他的手抬起来,一只手扣住她的后脑勺,手指**她的头发里。另一只手揽住她的腰,隔着黑色高领毛衣的薄薄面料,他的掌心贴着她腰侧的弧线,手指微微收紧。
她踮着脚尖,过膝长靴的鞋跟微微离开地面。格纹短裙的裙摆蹭着他的牛仔裤,黑丝包裹的膝盖抵在他的腿侧。他皮夹克从她肩头彻底滑落,掉在地上,但没有人去捡。
胡同口的周砚把头缩了回去。
卡座里,周蘅芜正喝着啤酒,看见周砚一脸“我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”的表情跑回来。
“怎么了?”她问。
“亲了。”周砚说,脸涨得通红,“在外面,胡同里,亲了。”
周蘅芜放下啤酒瓶,金色大耳环晃了晃。她笑了。
“终于。”
她拿起手机,给沈鹿宁发了一条微信。
“皮夹克掉地上了,记得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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