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的东西复述给更上面的人。你讲给她听,她记下来,再转述给方总,方总觉得她“深度理解业务”。
这套路,我用了两年才看清楚。
第一次觉得不对劲,是2022年5月。
公司内部技术分享会,我做了CLAD-Net第二版技术路线的汇报,PPT做了四十八页,从模型架构到测试数据,全是我自己整理的。
第二天,陈雅在方总面前开会,复述了我的内容,几乎一字不差。
方总夸她:雅总对技术细节掌握很深啊。
陈雅笑了笑,说:我们团队做得好,我作为负责人,必须跟进的。
我坐在那个会议室里,听着那句话,没有开口。
“我们团队。”
那时候我只是觉得不舒服,但说不清楚哪里不对。她是总监,她说“我们团队做得好”,听起来也没什么错。
我以为那只是她的说话方式。
我以为我多想了。
第二次觉得不对劲,是2023年2月。
公司要在行业期刊发一篇技术论文,展示影眸系统的算法原理,方总指定了陈雅来牵头。陈雅找我谈:林沐,这篇论文你来主笔,但署名顺序,我排第一,你排第二,你觉得行不行?
我说:为什么?
她说:对外的论文,需要部门负责人署名,这是公司的规定。
我查过。公司没有这条规定。
但我没有反驳她。
我以为,论文只是论文。
那篇论文最后发在了《医学信息学期刊》上,陈雅第一作者,我第二。
编辑发来的校对稿里,有一段关于算法创新点的描述,写得很准确,那是我在论文正文里写的。
在那段描述下面,有陈雅的名字。
我看了一会儿,保存,关掉了文件。
第三次觉得不对劲,是2024年初,专利申请材料准备阶段。
影眸系统上线,公司开始系统整理知识产权,CLAD-Net算法被列为核心专利申请项目。我参与了技术说明书的撰写,写了核心**要求和技术实现细节。
陈雅说:申请材料统一由我来整理,最后汇总提交。
我问过她:发明人排序怎么定?
她说:当然有你,放心吧,你做了那么多。
我当时问了她,但我不是真的放心。
所以三个月前,在专利材料提交之前,我把CL
这套路,我用了两年才看清楚。
第一次觉得不对劲,是2022年5月。
公司内部技术分享会,我做了CLAD-Net第二版技术路线的汇报,PPT做了四十八页,从模型架构到测试数据,全是我自己整理的。
第二天,陈雅在方总面前开会,复述了我的内容,几乎一字不差。
方总夸她:雅总对技术细节掌握很深啊。
陈雅笑了笑,说:我们团队做得好,我作为负责人,必须跟进的。
我坐在那个会议室里,听着那句话,没有开口。
“我们团队。”
那时候我只是觉得不舒服,但说不清楚哪里不对。她是总监,她说“我们团队做得好”,听起来也没什么错。
我以为那只是她的说话方式。
我以为我多想了。
第二次觉得不对劲,是2023年2月。
公司要在行业期刊发一篇技术论文,展示影眸系统的算法原理,方总指定了陈雅来牵头。陈雅找我谈:林沐,这篇论文你来主笔,但署名顺序,我排第一,你排第二,你觉得行不行?
我说:为什么?
她说:对外的论文,需要部门负责人署名,这是公司的规定。
我查过。公司没有这条规定。
但我没有反驳她。
我以为,论文只是论文。
那篇论文最后发在了《医学信息学期刊》上,陈雅第一作者,我第二。
编辑发来的校对稿里,有一段关于算法创新点的描述,写得很准确,那是我在论文正文里写的。
在那段描述下面,有陈雅的名字。
我看了一会儿,保存,关掉了文件。
第三次觉得不对劲,是2024年初,专利申请材料准备阶段。
影眸系统上线,公司开始系统整理知识产权,CLAD-Net算法被列为核心专利申请项目。我参与了技术说明书的撰写,写了核心**要求和技术实现细节。
陈雅说:申请材料统一由我来整理,最后汇总提交。
我问过她:发明人排序怎么定?
她说:当然有你,放心吧,你做了那么多。
我当时问了她,但我不是真的放心。
所以三个月前,在专利材料提交之前,我把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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