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荒:我靠剧透拿捏魔祖鸿钧

洪荒:我靠剧透拿捏魔祖鸿钧

三世情缘6 著 古代言情 2026-03-23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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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霄,罗睺 主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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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林霄罗睺担任主角的古代言情,书名:《洪荒:我靠剧透拿捏魔祖鸿钧》,本文篇幅长,节奏不快,喜欢的书友放心入,精彩内容:凋零殆尽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!,雾霭翻涌如沸,整片天地间灵气蒸腾,浓得几乎能拧出水来。。——,灵气该是何等狂暴、何等精纯,怕是呼吸一口,便足以震散凡胎俗骨!!,漫天灵气皆为未经雕琢的先天本源,浑厚、霸道、不讲道理。,群峰如剑!,生机炸裂,气象吞天,叫人一抬眼便热血翻涌,恨不能拔剑劈开混沌、踏碎虚空!,更无意打坐吐纳。“龙、凤、麒麟三族...

精彩试读

凋零殆尽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!,雾霭翻涌如沸,整片天地间灵气蒸腾,浓得几乎能拧出水来。。——,灵气该是何等狂暴、何等精纯,怕是呼吸一口,便足以震散凡胎俗骨!!,漫天灵气皆为未经雕琢的先天本源,浑厚、霸道、不讲道理。,群峰如剑!,生机炸裂,气象吞天,叫人一抬眼便热血翻涌,恨不能拔剑劈开混沌、踏碎虚空!,更无意打坐吐纳。“龙、凤、麒麟三族,眼下还在疯狂拉拢附庸、吞并部族,尚未真正撕破脸皮——但用不了几十年,**桶就该炸了!凶兽大劫刚歇,龙凤初劫……怕是连劫云都开始聚拢了。那个天罗道人,近来露面越来越少,八成是躲进哪个绝地闭死关去了。但愿他听进我那句提醒,别一头撞进劫眼里,白白丢了道基。”。,一道惊雷劈开识海,他便落在这片蛮荒天地里。
说来讽刺!
百年光阴,在凡世已是几代兴衰;可在这动辄以元会计寿的洪荒,不过是一盏茶凉、一梦初醒的工夫。
初来乍到那会儿,他兴奋得整宿睡不着。
毕竟——穿得够早,卡在洪荒黄金窗口期;还自带系统,开局就带王炸,不混成一方老祖,都对不起穿越者这块金字招牌!
结果呢?
系统冷冰冰甩来一句:激活倒计时——无量量劫之后。
林霄当场想砸键盘。
无量量劫?
他要是单靠自己活到那一日,哪怕证不了混元,也早把圣人之下所有高手按在地上摩擦三百遍了!
还要这系统干啥?当摆件?
抛开系统不提——他赶上了洪荒最肥的草场,占尽先机。原以为就算没**,凭前世记忆、凭未卜先知,也能趁乱捞金、借势登顶,混个逍遥自在。
洪荒有句话:出生早,猪都能封天蓬元帅。
他虽不是什么顶级根脚,好歹是块吸饱先天清气的玉石所化,勉强算得上先天生灵。
那时天道残缺,压根没化形雷劫这一说。
神识一凝,念头一转,就能摇身**。
林霄不愿当缩头乌龟,索性早早化形,如今修为才堪堪摸到天仙门槛。
境界是低了点,但胜在起步早、资历硬!
现在可是洪荒黎明时分,灵气浓得像粥,遍地都是未被发掘的先天灵宝——随便撞撞运气,说不定就能捡个镇族之宝回来。
谁知刚迈出山门,现实就给了他一记闷棍。
龙、凤、麒麟三族已如三股飓风横扫洪荒,各自划界、招兵买马,野心**裸写在脸上:谁做洪荒共主,只差最后一场血战!
龙族挥爪一划,把鳞甲类万族尽数裹挟,立下麟甲族,统御水域、执掌沧溟;
凤族振翅而起,将飞禽各部尽收羽下,霸占九天、号令风云;
麒麟族四蹄踏地,收编走兽诸脉,镇守大地、威压八荒。
……
……
三族虽未正式开战,可地盘争夺早已白热化,今日抢山头,明日夺灵脉,天天都在画线亮刀。
洪荒万族,十之八九已被瓜分殆尽,剩下几个漏网之鱼,也早被盯得后脊发凉。
偏巧——
林霄这具躯壳,既非鳞甲、亦非飞禽、更非走兽。
三不靠,四不沾,活脱脱一个“黑户”。
你不**?
那就别怪人家顺手把你炼成一朵祥云、一柄拂尘、或是一枚镇山印——反正天道残缺,因果淡薄,业火不烧,雷劫不劈,谁管你冤不冤?
林霄几乎能看见自己被扒皮抽魂、炼尽法宝的惨状。
就在他准备咬牙拼死一搏时——
一个身影凭空踏碎云层,袖袍一卷,把他从三族眼皮底下硬生生拽了出来。
那人,便是他口中常念叨的天罗道人。
对这个名号,林霄翻遍记忆也没找到半点线索。
倒也不怪他。
毕竟龙凤大劫最后烧成魔道焚天之局,整场量劫里,能站着走出劫灰的,唯有一人——道祖鸿钧。
那些通天彻地的大能、开天辟地的先天神魔,早已凋零殆尽。
估摸着这天罗道人,怕也跟那些老古董一样,早被岁月啃得只剩个名号了。
事后。
为谢他这一回救命之恩!
林霄破天荒多说了两句,点醒天罗道人——提防一个叫鸿钧道人的存在。
哪知话音刚落,天罗道人眼神骤然一凝,目光如刀,直直钉在林霄脸上。
显然!
他不仅听过这个名字,还熟得很。
他上下扫了林霄几眼,末了竟突兀开口,只问了一个字:“为何?”
林霄心头一凛——对方眸底那抹寒光,虽只一闪即逝,却冷得刺骨。
他早把这喜怒难测的家伙琢磨透了:若答不出点真东西,怕是下一息就要被当场炼成飞灰。
好在!
林霄仗着穿越者的先知之利,句句应验,字字戳心,硬生生把天罗道人唬得收了杀意。
日子久了。
天罗道人看林霄的眼神,也慢慢变了味儿。
量劫将至,天机混沌如雾,纵使他道行高深,推演起来也如隔重山。
自然而然地,他对林霄那点轻慢,便悄然化作了郑重其事。
甚至心底还悄悄埋下个念头——
林霄这先天玉石之躯,怕不是当年混沌初开时,吞过造化玉牒的残片?
不得不说!
人脑里的念头,向来比真相更热闹;可一旦这些念头接连成真,就再难当成玩笑。
于是乎。
两人之间,渐渐没了主仆之分,倒像一对搭伙过日子的老友——
与其说是“谈”,不如说是“盘”。
“哦?真仙了?行啊,这几年没混吃等死!”
一听这调调,林霄立马笑出声:“你这铁公鸡少放屁……”
“早给我弄颗黄中李、人参果、先天蟠桃,我还卡在真仙?早踏碎虚空,证了大罗金身!”
话锋一转,他语气陡然沉了三分:“我看你就是怕我哪天反超了你,才死攥着灵果不撒手,抠门抠到骨头缝里!”
最后一句更是毫不留情:“我给你指了多少条明路,你倒好,连根鸡毛都舍不得拔!”
话音未落,山巅云气微漾,一道黑影无声浮现。
黑袍裹身,眉锋如刃,双目锐利似鹰隼,又冷又狠,仿佛多看一眼都要被割出血来。
最怪的是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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