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分之三熊猫血救活老板外孙,我却被逼成豪门血奴
我就是觉得,最起码,他应该站在我面前,看着我,说一句——
"陈默,谢谢你救了我孙子。"
不是让张姐带话。
不是走廊里冷冰冰点一下头。
就正正经经一句谢谢。
但他做不到。
三年。
这三年我在公司闷头干活。拿了两次项目金奖,设计的楼盘图纸被甲方点名表扬过四回。业绩排在整个设计部第一名,没人有异议。
但升职加薪,跟我没有半点关系。
去年设计部总监的位子空出来,所有人都觉得铁定是我。
结果方总提了一个进公司不到五个月的新人,叫杨帆。
理由是"思维活跃,有创新精神"。
杨帆坐到总监的椅子那天,整层楼都在议论。
"这不扯淡吗?"老周在工位上把笔摔了,"陈默你干了八年,作品拿奖拿到手软,他一个毛头小子凭什么?"
"算了。"我说。
"算什么算!"小赵把门关上,压低声音,"陈默,你三年前可是救了方总孙子的命!他就是这么对你的?"
我没接话。
三百八十毫升的血,就当喂了狗。
我不指望了。
真正让我膈应的,是另一件事。
方总隔三岔五带乐乐来公司。每回都大阵仗,钱淑芬和方婷前后跟着,保姆、司机一堆人。
乐乐长高了不少,穿的是某潮牌童装,脚上踩着限量款球鞋,背一个**书包,一看就是捧在手心里长大的。
但每次乐乐出现在公司,方总都绕着我的区域走。
有一回我从卫生间出来,正好在走廊撞见他们。
方总看到我,脸上的表情变了一下,立刻拉住乐乐的手,掉头往反方向去。
"乐乐,爷爷带你去楼下买奶茶。"
乐乐被拽着走了,扭头看了我一眼。
我站在走廊中间,看着他们的背影。
像我身上有传染病。
小赵有天下班拉我去喝酒,喝到半醉,说了一句话。
"陈默,我跟你讲,我听方总身边的陈秘书说过一回,方总私底下跟人聊天,原话是——他觉得欠你这个人情让他很不自在,所以干脆当这件事没发生过。"
我灌了一口啤酒。
瓶子放回桌面的时候,手没抖,心也没颤。
我就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