碎影:洪武十三年

来源:fanqie 作者:庄生晓梦者 时间:2026-04-19 12:03 阅读:2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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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杯热可可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打在“碎影阁”满是灰尘的玻璃橱窗上。,看着手机银行里那一长串数字。整整五百万。,也没有去***挥霍。他的第一笔操作,是点开了一个还款页面,将一笔两百三十万的款项转了出去。,在ICU里躺了半年留下的医疗费债务。,为了还这笔钱,沈煜被***堵过门,吃过已经过期的泡面,连做梦都在被催债的人追着跑。“结清”两个字时,沈煜长长地吐出一口胸中的浊气,眼眶泛起了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微红。,拿过桌上一碗刚泡好的速溶热可可。廉价的巧克力香精味在冷清的店里弥漫开来,但沈煜却觉得这是他两年来喝过最甜的东西。“呼——”。幽蓝色的光晕亮起,打破了清晨的宁静。“上仙。”。没有了昨夜用强光手电吓退黑衣卫士时的决绝,此刻他的声音听起来极度疲惫,甚至透着一种令人心悸的空洞。,“吧嗒”一声。。“这是孤命心腹,连夜去太医院内库取来的极品长白山野山参。”朱标沙哑地说道,“按您的吩咐,出土不足三日,根须完好,还带着关外的泥土。”,放下了手里的热可可。他戴上手套,小心翼翼地拨开木盒上的黄铜锁扣。
盒盖掀开的瞬间,没有新鲜植物的草木腥气,反而是一股极其浓郁、醇厚得仿佛能钻进人骨髓里的奇异药香扑面而来。
沈煜定睛看去,瞳孔骤然收缩。
那不是一株新鲜的人参。在穿过玉佩的“时空岁月法则”后,这株原本饱满多汁的野山参,所有的水分已经被完全抽干。
它的表皮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琥珀色,参须干瘪却坚韧如铁丝,表面甚至析出了一层细密的、犹如白霜般的结晶体。
这是六百年的自然风化与药力沉淀!
在现代中医界,百年野山参就已经是吊命的无价之宝,更何况是一株在真空环境下完美陈化了六百年的绝世神药!这东西如果拿去给那些生命垂危的顶级富豪**,别说五百万,五千万都有人抢破头!
沈煜看着这株人参,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:又发财了。
但紧接着,玉佩那头传来的声音,却像一盆冷水,浇灭了他眼底的狂热。
“上仙……东西您收到了吗?”朱标的声音很轻,轻得像是一阵风就能吹散,“孤……好累。”
沈煜愣了一下:“你怎么了?老朱又找你麻烦了?”
“没有。有神镜威慑,父皇甚至下旨赏赐了东宫不少金银。”朱标苦笑了一声,那笑声里满是苍凉,“但今日早朝,父皇又下令了。
胡惟庸案继续深挖……李善长大人被牵连,全家七十余口,满门抄斩。连襁褓中的婴儿都没放过。”
玉佩那头,传来了粗重的、压抑着极度痛苦的喘息声。
“孤昨夜以为,孤赢了父皇一局。可今早看到午门外的血水……孤突然不知道,自己到底在争什么。”朱标的声音带上了难以掩饰的哽咽,“上仙,您在天上,能否告诉孤……这天下,难道真的只有杀戮才能坐稳吗?孤若想在这皇城里活下去,是不是必须变成和父皇一样,断绝七情六欲的怪物?”
沈煜沉默了。
他看着手里的那株价值连城的六百年人参,突然觉得指尖有些发烫。
他是个俗人,他贪财,但他不是个没有心的**。他从小在市井里长大,知道什么是人情冷暖,知道一条命有多重。
昨晚他为了测试玉佩的规则,高高在上地把朱标当成了一个刷怪掉宝的“***”。可现在,朱标那绝望的泣音,清清楚楚地提醒着沈煜:玉佩那头,是一个活生生的人。
一个被封建皇权和**父亲逼得快要精神**、却依然死死守着最后一丝良知的可怜人。
沈煜深吸了一口气。
他把那株价值千万的人参放回盒子里,推到一边。然后,他做了一个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举动。
他端起桌上那杯还冒着热气的、只值两块五毛钱的速溶热可可,小心翼翼地递向了玉佩的光晕。
“朱标,接着。”
大明,东宫。
朱标跪在冰冷的地砖上,双眼通红,满脑子都是午门外那些被牵连的无辜妇孺的惨叫。
就在他以为那位神秘的“上仙”只会冷冰冰地收走贡品、对凡人的生死不屑一顾时,玉佩上方突然扭曲了一下。
一个样式古怪的、纯白色的琉璃杯(马克杯)凭空出现。杯子里盛着深褐色的浓稠液体,正往外冒着袅袅的热气。
“这是何物?”朱标愣住了。
“这叫热可可。”
玉佩里,那个男人的声音变了。不再是之前那种故意装出来的、高高在上的“上仙”腔调,而是恢复了一个现代普通青年那种略带疲惫、却透着几分真实的平和。
“朱标,别叫我上仙了。我叫沈煜,我不是神仙,我只是一个生活在几百年后,刚还完***、连房租都差点交不起的普通人。”
大明东宫里,朱标彻底震住了。他呆呆地看着那杯冒着热气的液体,大脑一片空白。
“我之所以能指导你,只是因为我刚好知道历史的走向。我昨天把你当成了一个可以换取奇珍异宝的工具,这事儿我做得不地道,我向你道歉。”
沈煜靠在藤椅上,看着窗外老街上开始多起来的早点摊和行人,语气诚恳:
“你问我,是不是必须要变成怪物才能活下去。我告诉你,不是的。”
“你爹是个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**,他的时代需要铁血。但你的时代不需要。
你之所以被后世记住,之所以能让那么多骄兵悍将和文臣死心塌地跟着你,不是因为你**比你爹多,而是因为你是大明朝最有人情味的太子!”
沈煜的声音逐渐坚定,透过玉佩,驱散了东宫里的阴冷:
“保住你心里的那点仁慈,朱标。那不是你的软肋,那是你以后当皇帝最大的武器。别被你爹的屠刀吓破了胆,你也别想去变成他。你就是你。”
“喝了那杯东西。很甜的。”
朱标颤抖着双手,捧起那个温热的“琉璃杯”。在极度的精神高压下,这股透过掌心传来的微小温度,竟让他有种想哭的冲动。
他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。
极其浓郁的甜香,带着一丝微苦,瞬间在口腔里炸开,顺着喉咙流进冰冷的胃里,化作一股暖流席卷全身。这是大明朝任何御厨都调配不出来的、属于现代工业糖精的霸道甜味。
但这股甜味,却硬生生地将他从午门外那无尽的血海幻觉中拉了回来。
“沈……沈兄。”
朱标捧着杯子,眼泪无声地砸在汉白玉地砖上。大明储君那被压弯的脊梁,在这一刻,借着一杯两块五毛钱的热可可,终于缓缓挺直了一分。
“多谢。”
沈煜在这头听着,嘴角终于露出了一抹真正轻松的笑容。
“客气什么。既然咱们摊牌了,以后也别整什么贡品不贡品的了。这叫跨时空互助合作。”沈煜敲了敲桌子,
“宋濂的命保住了,但这事儿没完。你爹既然撤了监视你的人,那他下一步,肯定是要来亲自试探你手里的底牌了。”
沈煜的眼神重新变得锐利起来:“你爹要是问起‘定光神镜’的来历,你想好怎么忽悠他了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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