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律师离婚:从民政局干到法庭,锁死了
的,右边是我的。他买了把锁锁他那半边。我说你锁什么?他说“防止你把我过期酸奶扔了,那是我的财产”。
电视:我买的,归我。但他说“电视柜是我买的,所以你放电视需要向我支付场地占用费”。我算了一下,场地费比电视还贵。
最离谱的是猫。
猫叫招财,是他婚前买的,但我们共同养了三年。根据《民法典》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,我们约定:陆沉占60%,我占40%。猫每周一、三、五跟他住,二、四、六跟我住,周日轮换。
猫的疫苗费、猫粮费、猫砂费,按份额分摊。
我给招财做了个小小的吊牌,上面写着:“我是一只按份共有的猫。如果你看到我一个人在街上走,请分别联系我的两个主人,他们会按照60%和40%的比例来接我。”
我把这件事发到网上,阅读量三千万。评论区最高赞:“这只猫的心理阴影面积是100%。”
第二高赞:“请问这只猫产生的猫毛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?”
我回:“按份。他负责清理60%的猫毛。”
陆沉看到这条回复,给我发了个消息:“第7条补充协议:猫毛按份清理,乙方清理60%,甲方清理40%。但乙方清理的猫毛中,有20%属于公共区域,应由甲方承担。请重新计算。”
我回复了一个字:“滚。”
5、 发烧夜的赠予协议
那天他发烧了。
我也不知道我怎么知道的,可能是心有灵犀,也可能是他在朋友圈发了体温计照片配文“38.5°C,没人管”。
我去了他家(我们分居但还没离婚,严格来说互不侵犯对方领地,但生病属于例外情况,协议里写了“重大疾病可探视”)。
他躺在床上,脸烧得通红,看到我来了,眼睛亮了一下。
然后我就从包里掏出了纸和笔。
“医药费我先垫的,发烧药38块,退热贴15块,打车过来花了22块,一共75。来,签个字,离婚结算的时候一起抵扣。”
他烧得迷迷糊糊,眯着眼睛看协议:“这条违约金太低,改成每日万分之五。”
“你发烧了还改合同?”
“不清醒的时候更不能让对方占便宜
电视:我买的,归我。但他说“电视柜是我买的,所以你放电视需要向我支付场地占用费”。我算了一下,场地费比电视还贵。
最离谱的是猫。
猫叫招财,是他婚前买的,但我们共同养了三年。根据《民法典》关于共有财产的规定,我们约定:陆沉占60%,我占40%。猫每周一、三、五跟他住,二、四、六跟我住,周日轮换。
猫的疫苗费、猫粮费、猫砂费,按份额分摊。
我给招财做了个小小的吊牌,上面写着:“我是一只按份共有的猫。如果你看到我一个人在街上走,请分别联系我的两个主人,他们会按照60%和40%的比例来接我。”
我把这件事发到网上,阅读量三千万。评论区最高赞:“这只猫的心理阴影面积是100%。”
第二高赞:“请问这只猫产生的猫毛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?”
我回:“按份。他负责清理60%的猫毛。”
陆沉看到这条回复,给我发了个消息:“第7条补充协议:猫毛按份清理,乙方清理60%,甲方清理40%。但乙方清理的猫毛中,有20%属于公共区域,应由甲方承担。请重新计算。”
我回复了一个字:“滚。”
5、 发烧夜的赠予协议
那天他发烧了。
我也不知道我怎么知道的,可能是心有灵犀,也可能是他在朋友圈发了体温计照片配文“38.5°C,没人管”。
我去了他家(我们分居但还没离婚,严格来说互不侵犯对方领地,但生病属于例外情况,协议里写了“重大疾病可探视”)。
他躺在床上,脸烧得通红,看到我来了,眼睛亮了一下。
然后我就从包里掏出了纸和笔。
“医药费我先垫的,发烧药38块,退热贴15块,打车过来花了22块,一共75。来,签个字,离婚结算的时候一起抵扣。”
他烧得迷迷糊糊,眯着眼睛看协议:“这条违约金太低,改成每日万分之五。”
“你发烧了还改合同?”
“不清醒的时候更不能让对方占便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