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晓晓的古代生存记

来源:fanqie 作者:春深见梅 时间:2026-03-29 14:10 阅读:4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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捡个贵公子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匆匆过去,那天傍晚下雨。。,哗哗的,车顶的油布被砸得噼里啪啦响,像有人在上面撒豆子。风也大,从帘子缝里钻进来,凉飕飕的,带着一股子泥土的腥气。。,一步一滑。车轮碾过泥坑,溅起的水花能有三尺高。拉车的那匹老马脾气好,但也走得直打响鼻,蹄子在地上打滑了好几回。。,雨雾蒙蒙的,看不清远处。两边的树林黑黢黢的,被雨浇得耷拉着脑袋,像一群蹲着的鬼。,往车壁上靠了靠。。县上那几间铺子开顺了,她想在郡城,洲城再开一间。郡城,洲城人多,有钱人也多,生意好做。,总算谈下几间铺面,租金不便宜,但位置好,值这个价。,早已升任刺史的义父,义母,顺道把铺子的分红给他们送过去。,晓晓就忍不住想笑——每次她去,义母准会把义父扔到一边,陪她睡上几晚,娘俩仿佛总有说不完的体己话。,总是委屈巴巴地跟她开玩笑:“晓晓啊,在咱们这个家,你义母最喜欢的就是你了!你爹我呀,充其量就是个给她打工的,一个给她挣银子的长工!”,晓晓和义母笑得前仰后合。笑够了,晓晓才把自己精心准备的,提炼细盐的法子拿出来,交给义父,俏皮地冲他眨眨眼:“爹爹,这可是能让您升官发财的好方子呢!”,郑重地接过来展开细看。看着看着,忽然猛一拍大腿,两眼放光,蹭地站起身,几步跨到晓晓跟前,一把握住她的肩膀,眼神里满是抑制不住的激动:“晓晓,我的好闺女!这法子……当真可行?”
晓晓眉眼弯弯,笃定地点点头。杜遗顿时喜形于色,二话不说,当即风风火火地吩咐下去,让人备齐细沙、草木灰、木炭、细纱布和碾子,自己撸起袖子就扎进厨房忙活开了。
捣腾了大半天,正当厅里娘俩说着话,忽见杜遗顶着满脸,满身的灰,兴冲冲地捧着一只碗,闯进前厅,碗里是雪白细腻的盐粒子。
“晓晓!成了,成了!哈哈哈哈!”他笑得像个捡着宝的半大孩子。
晓晓和义母,被他这副模样,逗得前仰后合。义母嘴上笑话他,眼里却满心疼,走过去照着他肩头,轻轻捶了一下,嗔道:“看看你,像什么样子,孩子还在这儿呢!”说着又含笑吩咐下人,“快,赶紧备水,让老爷好好洗洗!”
又嗔!又笑地捶了他好几下,杜遗这才乐颠颠地洗漱去了!
晓晓想着,“义父应该又能高升了!”想着轻笑出声!
马车又走了一会儿,忽然停了。
“姑娘,前头有个人。”
车夫的声音从外面传来,压得低低的,像是怕被什么东西听见。
萧晓晓掀开帘子。
雨幕里,路边的泥水里躺着个人。
一身黑衣,浸透了血。
血被雨水冲得淡了,淌得满地都是,把那一圈的泥水都染成了淡红色。那人脸朝下趴着,一动不动,不知道是死是活。
后背上一道长长的口子,从肩胛骨一直划到腰,衣裳破开,能看见里头翻着的皮肉,被雨泡得发白。
车夫回过头来,脸上的雨水往下淌。
“姑娘,绕过去吧,别惹麻烦。”他抹了把脸,压低声音,“这年头路上不太平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这人一看就不是善茬,身上那伤是刀砍的,说不定是江湖仇杀。沾上就得惹祸上身。”
萧晓晓看着那个人。
雨打在他身上,他一点反应都没有。
“行,听你的。”她说。
车夫一甩鞭子,马车从那人身旁绕过去。
车轮碾过泥坑,溅起一片水花。
萧晓晓坐在车里,闭上眼。
眼前浮现出那个人的样子——一身黑衣,满身是血,趴在雨里。雨水从他身上流过,带着淡红色的血水,顺着地势流到路边的沟里。
她想起自己刚穿过来那天,蹲在墙根底下想死的样子。
也想起那两个小的抱着她的腿,哭得嗷嗷的,喊着姐你别死。
她又睁开眼。
“操。”
“停车。”
车夫勒住马,回过头来,一脸惊讶:“姑娘?”
萧晓晓已经掀开帘子跳了下去。
雨浇在身上,瞬间把她浇透了。冰凉的,激得她打了个哆嗦。她踩着泥水跑过去,蹲下来,把那人翻过来。
脸很年轻。
二十出头的样子,眉眼好看,鼻梁挺直,嘴唇发白,闭着眼,睫毛又长又密,湿漉漉地贴在脸上。
身上冰凉,但还有气——她把手伸到他鼻子底下试了试,有呼吸,弱得很,但还有。
“来帮忙!”她冲车夫喊。
车夫站在车边,一脸为难:“姑娘,咱真不能……”
“赶紧的!”萧晓晓吼他,“救不活是我命,救活了是他命!这人要是死在路上,我也睡不着觉!”
车夫叹了口气,跑过来。
两个人一起把那人的胳膊搭在肩上,架起来,往马车那边拖。那人死沉死沉的,两条腿在地上拖着,在泥里犁出两道沟。
弄上车的时候,三个人都湿透了。车夫喘着粗气,萧晓晓也喘着粗气,抹了把脸上的雨水,低头看那个人。
马车里光线暗,但也能看清。
那人一身黑衣,料子好得很,乌黑发亮,摸上去滑溜溜的,不像普通的棉布,倒像是绸缎。
腰带上系着块玉佩,通体碧绿,刻着精美的纹样,一看就值钱。手上干干净净的,没有茧子,不是干活的人。
萧晓晓伸手把他后背的衣裳扒开一点。
那道伤口深可见骨,从肩胛骨一直划到腰,皮肉翻着,好在血已经止得差不多了,不知道是雨浇的还是自己凝的。身上还有几处剑伤,都不深,没伤到要害。
她把手收回来,看着那张苍白的脸。
长得倒是不错。
“走吧。”她对车夫说,“快一点。”
马车继续往前走。
萧晓晓把那人放平,从车壁的暗格里扯出一块干净布,按在他背上的伤口上。那人动了一下,嘴里发出一点声音,又没动静了。
一路颠簸。
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。
雨还在下,哗哗的,没有要停的意思。萧晓晓让车夫帮她把那人抬进屋,放在她床上。车夫抬完人就走了,临走还叹了口气,说姑娘您心善,但这人真不像善茬。
萧晓晓没理他,转身去敲王婶的门,让王婶帮忙跑一趟,请镇上的大夫来。
王婶披着衣裳,打着伞,冒着雨跑去了。
萧晓晓回到屋里,点上油灯,把那人身上的衣裳剪开。
衣裳一剪开,更看清了。
身上大大小小的伤有七八处,最重的是背上那道,从肩胛骨一直划到腰,深可见骨。还有几处剑伤,都在前胸和手臂上,不深,但也不浅。
左肩胛骨那儿还有一个箭伤,看样子是旧伤,早就长好了,留下一个铜钱大的疤。
她端来热水,拧了帕子,把那些伤口周围的血擦干净。
擦到一半,那人动了一下。
萧晓晓低头看他。
他还闭着眼,但眉头皱着,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了句什么,听不清。
她又拧了把帕子,继续擦。
大夫来了。
五十来岁的老头,背着药箱,进门的时候衣裳都湿透了。看了看那人的伤,咂了咂嘴,说这伤得重,得缝。又问萧晓晓,这人是你什么人?
萧晓晓说路上捡的。
大夫看了她一眼,没说话,打开药箱开始忙活。
消毒,清创,缝合,上药,包扎。
折腾了一个多时辰,大夫才直起腰来,擦了把汗。
“命大。”他说,“再晚半个时辰,神仙也救不活。现在嘛,看他自己造化了。熬过三天,就能活。”
萧晓晓把诊金给他,又让王婶送他回去。
大夫走了,屋里安静下来。
油灯的光昏黄昏黄的,照着床上那个人的脸。脸还是白的,但比之前好看一点了,没那么死人似的了。眉头皱着,嘴唇抿着,像是做梦也在忍着疼。
狗蛋和毛蛋站在门口,探着脑袋往里看。
“姐,”狗蛋小声说,“这人是谁啊?”
萧晓晓说:“不知道。”
“他咋了?”
“让人砍了。”
毛蛋缩了缩脖子:“砍了……那他会不会死?”
萧晓晓看看床上那个人,又看看毛蛋。
“不知道。”她说,“看他命。”
那天晚上,萧晓晓没睡。
她搬了把椅子坐在床边,守着那个人。
不是心疼他,是怕他死了。这人要是死在她床上,她这房子就成了凶宅,以后还怎么住?
再说,她费了那么大力气把他弄回来,又请大夫又熬药的,他要是死了,那些钱不就白花了?
她坐着坐着,困得不行,脑袋一点一点的,差点从椅子上栽下去。
后来她干脆趴在床沿上睡了一会儿。
梦里乱七八糟的,一会儿是上辈子的事,一会儿是这辈子的事,一会儿又是那个满身是血的人,站在雨里看着她,不说话,就那么看着。
她醒过来的时候,天已经亮了。
雨停了,外头亮堂堂的。鸟在叫,叽叽喳喳的,吵得很。
她抬起头,揉了揉脖子,往床上看了一眼。
那人还躺着,脸色比昨晚好一点了,不那么白了,有了点血色。呼吸也稳了,胸口一起一伏的,均匀得很。
萧晓晓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。
有点烫,但不是那种烫死人的烫,是发烧的那种烫。正常的,伤口感染总得烧一烧,烧过去就好了。
她站起来,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和腰,去外屋熬药。
药是大夫开的,清热消毒的,一天喝三回。她昨晚上已经把药泡上了,这会儿直接熬就行。
熬药的工夫,狗蛋和毛蛋起来了。
两个小的蹲在灶台边上,看她熬药,一边看一边问这问那。
“姐,那个人醒了没有?”
“没。”
“他啥时候醒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他醒了会走吗?”
萧晓晓想了想:“伤好了就走。”
“那他伤啥时候好?”
“不知道。”
毛蛋蹲了一会儿,又问:“姐,他那身衣裳真好看,黑的,亮亮的,我从来没穿过那样的衣裳。”
萧晓晓低头看看毛蛋身上那件补丁摞补丁的褂子,又想起那人身上那件料子。
“……等你长大了,姐给你买。”
毛蛋眼睛亮了亮:“真的?”
“嗯。”
药熬好了,她端进屋。
那人还睡着。她把药碗放在床头的小桌上,坐在床边等着。
等了一会儿,那人动了一下。
又动了一下。
然后他睁开眼。
萧晓晓看着他。
他看着她。
四只眼睛对上,谁都没说话。
过了一会儿,那人眨了一下眼。又眨了一下。好像是在确认自己看见的是不是真的。
萧晓晓开口了:“醒了?”
那人的嗓子动了动,没发出声音。
萧晓晓端起药碗:“喝药。”
她把他扶起来一点,把药碗递到他嘴边。
那人低头看了看那碗黑乎乎的药汁,又抬头看了看她,晓晓拿着碗,用勺子,喂着他,慢慢喝完。
喝得很慢,一口一口的,眉头皱着,但没停。喝完他靠在床头,喘了口气。
“多谢姑娘救命之恩。”他说。
声音有点沙哑,但很好听,低低沉沉的,像那种会唱歌的人的声音。不是这地方的口音,咬字很清楚,听着像京城那边的官话。
萧晓晓看着他,开口询问!
“你叫啥,哪来的?”
那人顿了顿,说:“在下杨玉衡,京城人氏,做点小生意。路上遇了劫匪,多谢姑娘搭救。”
萧晓晓心说放***屁。
你身上那衣裳料子比在郡城的太守夫人穿的都好,乌黑发亮,摸上去滑溜溜的,一看就是上等绸缎。
还有那玉佩,挂在腰带上,通体碧绿,刻着精美的纹样,少说值几百两银子。
哪个劫匪敢劫你?哪个劫匪能把你伤成这样?劫匪要的是钱,把你砍成这样干什么?抢了东西跑就是了,犯得着往死里砍?
但她没戳破。
她说:“行,养好伤赶紧走,我这小庙供不起大菩萨。”
那人看了她一眼。
那一眼说不清是什么眼神,像是打量,又像是意外,还带着点别的什么。
“好。”他说。
萧晓晓站起来,端着药碗往外走。
走到门口,那人忽然开口:“姑娘贵姓?”
萧晓晓回头:“萧。”
“萧姑娘。”那人点点头,“救命之恩,杨某铭记于心。”
萧晓晓说:“好记得为救你狗命,本姑娘花了很多钱,记得还。你伤好了就走,记得给钱。”
她出去了。
第一天,那人躺着,几乎没动。
萧晓晓给他熬药,给他喂药,给他换药。换药的时候那人疼得直皱眉,但咬着牙不出声,只是看着她,看着她把那药粉撒在伤口上,看着她把绷带一圈一圈缠好。
“姑娘手法很熟练。”他说。
萧晓晓说:“练过。”
在后厨帮工那几年,切伤手是常有的事。创可贴贴得多了,包扎自然就熟了。
那人没再问。
第五天,那人能坐起来了。
这日萧晓晓给他端了碗粥去。那人接过来,慢慢喝着,喝一口歇一歇,一碗粥喝了小半个时辰。
喝完了,他把碗放在床头,说:“这粥里放了什么?味道很好。”
萧晓晓说:“野菜,剁碎了煮的。”
那人愣了一下,低头看看那只空碗,又抬头看看她。
“野菜?”
“嗯。”
“姑娘平日就吃这个?”
萧晓晓看了他一眼:“不然呢?吃山珍海味?我要是吃得起的,还用在路上捡你?”
那人张了张嘴,没说话。
第十天,那人能下床了。
他扶着墙,慢慢走到门口,站在那儿往外看。
院子里,狗蛋在劈柴,毛蛋在喂鸡。两个小的看见他,都停下来,仰着头看他。
他也看着那两个小的。
看了一会儿,他回过头,对屋里的萧晓晓说:“那两个孩子是……”
萧晓晓头也不抬:“我弟。”
“姑**父母呢?”
“死了。”
那人沉默了一下。
“抱歉。”
萧晓晓抬头看他:“你道什么歉?又不是你杀的。”
那人又被噎住了。
第二十天,第三十天,**十天。
那人一天比一天好起来,能走动了,能帮着干点活了。
劈柴他不会,劈得歪歪扭扭的,有一回差点劈着自己脚。烧火他也不会,把灶膛塞得满满的,火都透不过来,烟熏得他直咳嗽。
王婶在旁边看着直乐,说你这个公子哥儿,怕是这辈子没进过厨房吧。
那人也不恼,只是笑笑,说“确实没进过。”
晓晓与弟弟越来越忙了,她的生意开到了更远的郡城,州城,以及中书省!
这段时间遇到了一位京城的商人,看中了她的调料跟卤肉料,非要跟她一起合伙开铺子,说什么他出店铺,晓晓出技术!
机会难得,晓晓安排了,以前救过的一个书生,与那人一起去了京城打理店铺!
说来这书生遇到晓晓算是开了挂!当**差点**街头,晓晓救了他,还给了他活计,让他有了活路,手头宽裕后,他也没有忘了继续科考!
运气不错,学到了晓晓教弟弟的学习方法!一路考中了秀才,举人,进士留在了京城,成了一个小官!
这也算是晓晓在京城难得的人脉了!太守**这两年,也是运气不错,入股了晓晓的生意,赚了很多钱!
在晓晓的现代思想,要致富先修路的影响下,整修道路路,建桥,兴建水利,他直辖的郡县,交通便利,物产丰富,百姓日子越来越好过了!
正好碰到微服私访的御史清差,政绩被直报给了陛下!**直接被调任成了,京城的内阁大臣!
专职水利,道路,民生可是大大的肥差!杜大人自从入股可晓晓生意,私产颇丰,自始至终清正廉洁,成了难得的一股清流!
不管是陛下还是皇子王爷,或是同朝为官的同僚,都对他的品性颇为佩服,足够清正廉洁,处事圆滑,**成为了,别人眼中神一般的人物!
陛下曾在朝堂上公然询问他,看好那位皇子,**搬出了晓晓曾告诉他的一句话,那是晓晓送别**上京赴任时,说的一段话!
“**在京为官,应更加小心才是,为官之道,要时刻警醒自身,尽量不与人交恶,决不**,钱要是不够花,还有晓晓呢?记住不以权势压人,因为你不知道,你所施舍过的人,会有怎样的机遇,晓晓救过的那书生,就是很好的例子,坚决不结党营私,只好好做个忠君爱国的纯臣就好!”
得到陛下问询,**赶紧跪倒在地,“陛下!臣只想做一个忠君爱国的纯臣,臣愿为陛下肝脑涂地,只愿能为天下百姓,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!”**那句句诚恳的忠臣论一出,震惊了朝堂,也震惊了陛下,自此陛下更加的信任他了!
王婶看着晓晓家的俊俏郎君,问他家是哪的,做什么营生,怎么一个人跑这么远。
他说家是京城的,做点小买卖,来这边收山货的。王婶说收山货怎么收到刀伤,他说遇到劫匪了,跑得快,捡了条命。
王婶信了。
萧晓晓没信。
她注意到一些细节。
他吃饭的姿势——拿筷子的时候,手指的姿态,那种不经意间的优雅,不是装出来的。
他走路的姿态——背挺得很直,步子迈得稳,不像普通百姓那样含胸驼背。
他看人的眼神——不躲闪,不讨好,也不居高临下,就是平平静静地看着你,像是习惯了被人看着,也习惯了看人。
还有他偶尔露出的那种神情——像是在想什么事,又像是在等什么事,眉头微微皱着,眼神有点远。
萧晓晓不问。
问了也白问,他要是想说早说了,不说就是不能说。
反正他伤好了就走。
第六十天,他帮着萧晓晓去镇上送了一趟货。
回来的时候,他坐在院子里,看着那棵歪脖子枣树,忽然说:“萧姑娘,我想在这儿多住些日子。”
萧晓晓正在院子里晾衣裳,听见这话,手里的动作停了。
“你说什么?”
他回过头来,看着她,眼神认真得很。
“我说,我想在这儿多住些日子。伤还没好利索,路上怕是不方便。再说,姑娘救了我,我总得做点什么报答。”
萧晓晓看着他。
他坐在那儿,穿着一身萧晓晓从镇上给他买的粗布衣裳,头发用根布带随便扎着,脸上还带着点病后的苍白。
但那双眼睛,还是那种不躲不闪的眼神。
她忽然想起车夫说的话——这人一看就不是善茬,沾上就得惹祸上身。
“你伤好得差不多了。”她说。
“没好利索。”他说,“走远了怕复发。”
萧晓晓没说话。
他又说:“我可以干活。劈柴、烧火、跑腿,什么都能干。不要工钱,管口饭就行。”
萧晓晓还是没说话。
狗蛋从屋里跑出来,抱着她的腿:“姐,让他住下吧!他能教我认字!”
萧晓晓低头看狗蛋。
狗蛋仰着脸,眼睛亮晶晶的。
这人这几天确实教过狗蛋认字。狗蛋趴在桌上,他拿着根树枝当笔,一笔一画地教,狗蛋学得认真,他也教得耐心。
毛蛋也跑过来,抱着她另一条腿:“姐,让他住下吧!他会讲故事!讲的故事好听!”
萧晓晓低头看毛蛋。
毛蛋也仰着脸,眼睛也是亮晶晶的。
她抬起头,看着那个人。
那个人坐在那儿,嘴角带着一点笑,那笑意淡淡的,但看着并不讨厌。
萧晓晓张了张嘴。
她想说不行,我这小庙供不起大菩萨,你赶紧走。
但话到嘴边,又咽回去了。
她想起那天晚上,雨里那个人,趴在泥水里,一动不动。想起这几天,他帮着干活,虽然干得乱七八糟的,但一直没闲着。
想起他教狗蛋认字的样子,那么认真,一笔一画地写,一个字一个字地教。
心想“免费得个,住家家教老师,也不亏!”
“住下可以。”她说,“但有规矩。”
那人点点头:“姑娘请说。”
“第一,不能过问打听我的事情,我也懒得问你是谁。第二,干活得勤快,不许好吃懒做。第三——”她顿了顿,“伤好了就走,不能赖着不走。”
那人笑了。
这一笑,那张脸更好看了。
“好。”他说。
然后他就赖着,住了整整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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