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婚礼誓词刚念到一半,门外冲进来一个人,哭着喊:「顾少,林小姐又割腕了!」
顾霆琛连西装扣子都没解,提脚就往外跑。
他甚至没回头看我一眼。
满堂宾客安静了三秒,随即爆发出窃窃私语。
上辈子,我沈念卿提着婚纱追出去,跪在他车前求他回来。
他说:「你懂什么?她会死的。」
然后我等了他七年。
等来的是他把白月光接进我家,打掉我的孩子,打断我的腿,最后一纸休书丢在我病床上。
这辈子?
我把三克拉的戒指弹到他脸上,转身对全场来宾笑了笑。
「各位,今天婚宴改庆功宴,吃好喝好,不必客气。」
---
**正文**
我叫沈念卿,沈家独女。
说是独女,听着好听。
实际上,沈家三代经商,到我爸这一辈,只剩一个空壳公司和一**债。
而顾霆琛,顾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,A市顶级豪门。
我跟他的婚约,是两家老爷子在世时定下的。
顾老爷子救过我爷爷的命。
我爷爷说:「沈家姑娘嫁顾家,两家世交,天经地义。」
可惜,顾老爷子走得早,顾霆琛的母亲秦芳华从来没拿我当回事。
她嫌我穷。
嫌我爸没本事。
嫌我妈体弱多病。
甚至——嫌我不够漂亮,配不上她金尊玉贵的儿子。
但婚约在,她不好撕毁,只能捏着鼻子认了。
订婚那天,她拉着我的手,笑得温柔又慈祥。
下一秒就当着我的面跟身边人说:「这种小门小户的姑娘,最好拿捏。」
我妈听见了,气得浑身发抖。
我按住她的手,小声说:「妈,忍忍,嫁进去就好了。」
多天真。
多可笑。
我以为嫁过去就好了。
可我错了。
进了顾家的门,才知道什么叫地狱。
---
上辈子的记忆,像一把钝刀,一刀一刀地割着我。
婚后第一个月,顾霆琛就没在家里住过几天。
他的理由永远都是加班。
可我从司机小周那里知道,他每天下班去的不是公司,是城东的一栋独栋别墅。
那是林婉宁住的地方。
林婉宁,顾霆琛的初恋,大学同学,白月光。
她出国五年,带着一身病和一段失败的婚姻回来了。
回来第一件事,就是给顾霆琛打电话。
「霆琛,我好像活不下去了。」
顾霆琛就红着眼圈冲出去了。
那天晚上,我一个人在顾家的大宅子里等到凌晨三点。
他回来的时候,衬衫上全是血。
我吓得腿都软了:「你受伤了?」
他推开我的手,面无表情。
「不是我的血,是婉宁的。她割腕了。」
我愣住了。
「她为什么割腕?」
顾霆琛看了我一眼,那个眼神我到死都记得。
嫌恶。
不耐烦。
还有一种,怎么说——好像我问了一个特别愚蠢的问题。
「你不需要知道。」
从那天起,我知道了一件事。
在顾霆琛的世界里,林婉宁的一滴血,比我整个人都重要。
---
上辈子,我不信邪。
我觉得我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,他终归会回到我身边的。
我给他做饭,洗衣服,打理家务,孝敬公婆。
秦芳华嫌我炖的汤不如她找的保姆好,把整锅汤倒在地上。
「沈念卿,你也配进我顾家的厨房?」
我蹲在地上捡碎片,手被割破了一道口子,血流到瓷砖缝里。
顾霆琛进门,看了一眼。
什么都没说,上楼了。
那天晚上,我听到他在书房里跟林婉宁打电话。
声音很轻,很温柔。
「你别怕,我在。有我在,什么都不会发生。」
我站在书房门口,听了整整二十分钟。
他对她说的每一个字,都是我做梦都想听到的。
可他从来没对我说过。
一次都没有。
---
后来,事情越来越离谱了。
林婉宁第二次割腕,在我和顾霆琛结婚一百天的时候。
那天我准备了一桌菜,买了蛋糕,还特意穿了他喜欢的颜色。
红色。
他说过林婉宁穿红色最好看。
我把这句话记在心里,以为他也会觉得我穿红色好看。
结果他到家五分钟,电话就响了。
他看了一眼来电,脸色瞬间变了。
「我有事,先走了。」
连筷子都没动。
我追到门口:「今天是我们结婚一百天。」
他停了一秒。
只
顾霆琛连西装扣子都没解,提脚就往外跑。
他甚至没回头看我一眼。
满堂宾客安静了三秒,随即爆发出窃窃私语。
上辈子,我沈念卿提着婚纱追出去,跪在他车前求他回来。
他说:「你懂什么?她会死的。」
然后我等了他七年。
等来的是他把白月光接进我家,打掉我的孩子,打断我的腿,最后一纸休书丢在我病床上。
这辈子?
我把三克拉的戒指弹到他脸上,转身对全场来宾笑了笑。
「各位,今天婚宴改庆功宴,吃好喝好,不必客气。」
---
**正文**
我叫沈念卿,沈家独女。
说是独女,听着好听。
实际上,沈家三代经商,到我爸这一辈,只剩一个空壳公司和一**债。
而顾霆琛,顾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,A市顶级豪门。
我跟他的婚约,是两家老爷子在世时定下的。
顾老爷子救过我爷爷的命。
我爷爷说:「沈家姑娘嫁顾家,两家世交,天经地义。」
可惜,顾老爷子走得早,顾霆琛的母亲秦芳华从来没拿我当回事。
她嫌我穷。
嫌我爸没本事。
嫌我妈体弱多病。
甚至——嫌我不够漂亮,配不上她金尊玉贵的儿子。
但婚约在,她不好撕毁,只能捏着鼻子认了。
订婚那天,她拉着我的手,笑得温柔又慈祥。
下一秒就当着我的面跟身边人说:「这种小门小户的姑娘,最好拿捏。」
我妈听见了,气得浑身发抖。
我按住她的手,小声说:「妈,忍忍,嫁进去就好了。」
多天真。
多可笑。
我以为嫁过去就好了。
可我错了。
进了顾家的门,才知道什么叫地狱。
---
上辈子的记忆,像一把钝刀,一刀一刀地割着我。
婚后第一个月,顾霆琛就没在家里住过几天。
他的理由永远都是加班。
可我从司机小周那里知道,他每天下班去的不是公司,是城东的一栋独栋别墅。
那是林婉宁住的地方。
林婉宁,顾霆琛的初恋,大学同学,白月光。
她出国五年,带着一身病和一段失败的婚姻回来了。
回来第一件事,就是给顾霆琛打电话。
「霆琛,我好像活不下去了。」
顾霆琛就红着眼圈冲出去了。
那天晚上,我一个人在顾家的大宅子里等到凌晨三点。
他回来的时候,衬衫上全是血。
我吓得腿都软了:「你受伤了?」
他推开我的手,面无表情。
「不是我的血,是婉宁的。她割腕了。」
我愣住了。
「她为什么割腕?」
顾霆琛看了我一眼,那个眼神我到死都记得。
嫌恶。
不耐烦。
还有一种,怎么说——好像我问了一个特别愚蠢的问题。
「你不需要知道。」
从那天起,我知道了一件事。
在顾霆琛的世界里,林婉宁的一滴血,比我整个人都重要。
---
上辈子,我不信邪。
我觉得我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,他终归会回到我身边的。
我给他做饭,洗衣服,打理家务,孝敬公婆。
秦芳华嫌我炖的汤不如她找的保姆好,把整锅汤倒在地上。
「沈念卿,你也配进我顾家的厨房?」
我蹲在地上捡碎片,手被割破了一道口子,血流到瓷砖缝里。
顾霆琛进门,看了一眼。
什么都没说,上楼了。
那天晚上,我听到他在书房里跟林婉宁打电话。
声音很轻,很温柔。
「你别怕,我在。有我在,什么都不会发生。」
我站在书房门口,听了整整二十分钟。
他对她说的每一个字,都是我做梦都想听到的。
可他从来没对我说过。
一次都没有。
---
后来,事情越来越离谱了。
林婉宁第二次割腕,在我和顾霆琛结婚一百天的时候。
那天我准备了一桌菜,买了蛋糕,还特意穿了他喜欢的颜色。
红色。
他说过林婉宁穿红色最好看。
我把这句话记在心里,以为他也会觉得我穿红色好看。
结果他到家五分钟,电话就响了。
他看了一眼来电,脸色瞬间变了。
「我有事,先走了。」
连筷子都没动。
我追到门口:「今天是我们结婚一百天。」
他停了一秒。
只
阅读下一章(解锁全文)
点击即可畅读完整版全部内容
相关书籍
友情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