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试读
赵华站在金店的柜台前,玻璃下面的一排排黄金手镯在灯光下闪着温柔的光。他看中了一只素圈的手镯,简单大方,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雕刻,只是在镯身内侧刻着一行小字——“执子之手”。他几乎一眼就认定了这只手镯,因为范丹曾经拉着他在商场里逛的时候,站在金店的橱窗前,指着类似的款式说过一句话:“你看这种素圈的,多好看,简简单单的,戴一辈子都不会过时。”
赵华记得很清楚,那天是他们结婚五周年的前一周,范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亮晶晶的光,像是真的很想要,但又舍不得。她从来都是一个舍不得为自己花钱的女人,工资一发下来,先想着给赵华买件新衬衫,再给两边的老人买点保健品,最后剩下的那点零头,她才会犹豫着给自己买支口红,还是超市里打折的那种。赵华那时候站在橱窗前,手插在口袋里,偷偷摸了摸自己干瘪的钱包,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。他想,等有一天他攒够了钱,一定要把这只手镯买下来,亲手戴在范丹的手腕上。
现在这一天终于来了。
赵华把自己的小说发表在一家文学网站上,原本只是写着玩的,没想到陆陆续续收到了编辑的约稿,这个月结算的稿费足足有三万多块。他没有告诉范丹这件事,因为他想给她一个惊喜。他在想,范丹看到这只手镯的时候,一定会像以前那样,先是瞪大眼睛,然后用手捂住嘴巴,最后扑上来抱住他的脖子,在他的脸颊上狠狠地亲一口,兴奋得像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。她就是那样的人,特别容易知足,赵华每次给她带回去一点小东西,哪怕只是一袋她爱吃的糖炒栗子,她都能开心很久。这种性格让赵华觉得特别踏实,也让他总觉得亏欠她太多。
“先生,这只手镯要包起来吗?”柜员的声音打断了赵华的思绪。
“包吧,帮我包得漂亮一点。”赵华说着,嘴角不自觉地往上翘。
他走出金店的时候,天色已经暗下来了,街道两旁的霓虹灯次第亮起,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种初秋的微凉中。他小心地把那个精美的红色绒布盒子放进公文包的最里层,又用手按了按,确认不会掉出来。地铁上的人很多,赵华被挤在角落里,一路护着包,像是护着什么了不起的宝贝。
他的心情好极了,好得甚至哼起了歌。那是一首老歌,他和范丹谈恋爱的时候经常一起听的那首。他想起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,范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,扎着马尾辫,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小虎牙。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,低着头,用脚尖踢着地上的小石子,小声地说:“赵华,我觉得你这个人挺好的。”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,让赵华激动得差点从长椅上跳起来。后来他们结婚了,没有隆重的婚礼,没有昂贵的钻戒,只是在民政局领了证之后,去街边的小馆子吃了两碗牛肉面,就算是庆祝了。范丹说:“我不在乎这些形式,只要我们两个人好好的,比什么都强。”
赵华想到这里,眼眶竟然有些发热。他赶紧用手背揉了揉眼睛,暗骂自己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矫情。地铁到站了,他夹在人群里挤下车,脚步轻快地往家的方向走去。
他们住的房子是租的,一个老旧小区的六楼,没有电梯,但范丹把它收拾得很干净,窗台上摆着几盆绿萝,阳台上晾着洗得发白的床单,屋子里总飘着一股淡淡的洗衣液的清香。赵华每次下班回来,走到楼下抬头就能看见自家窗户里透出来的暖**的灯光,那一刻,所有的疲惫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。他知道,家里有一个人在等他,桌上摆着热腾腾的饭菜,也许还有一盅他爱喝的排骨汤。
今天也是一样。
赵华推开家门的时候,闻到了饭菜的香味,范丹正在厨房里忙活,腰上系着那条印着小碎花的围裙。她听到开门的声音,没有回头,只是说了一句:“回来啦?洗手吃饭吧,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红烧排骨。”
赵华站在厨房门口,看着范丹的背影,心里的幸福感快要溢出来了。她的头发比前阵子长了一些,用一根皮筋松松地扎在脑后,几缕碎发垂在耳边,随着她炒
赵华记得很清楚,那天是他们结婚五周年的前一周,范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亮晶晶的光,像是真的很想要,但又舍不得。她从来都是一个舍不得为自己花钱的女人,工资一发下来,先想着给赵华买件新衬衫,再给两边的老人买点保健品,最后剩下的那点零头,她才会犹豫着给自己买支口红,还是超市里打折的那种。赵华那时候站在橱窗前,手插在口袋里,偷偷摸了摸自己干瘪的钱包,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。他想,等有一天他攒够了钱,一定要把这只手镯买下来,亲手戴在范丹的手腕上。
现在这一天终于来了。
赵华把自己的小说发表在一家文学网站上,原本只是写着玩的,没想到陆陆续续收到了编辑的约稿,这个月结算的稿费足足有三万多块。他没有告诉范丹这件事,因为他想给她一个惊喜。他在想,范丹看到这只手镯的时候,一定会像以前那样,先是瞪大眼睛,然后用手捂住嘴巴,最后扑上来抱住他的脖子,在他的脸颊上狠狠地亲一口,兴奋得像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。她就是那样的人,特别容易知足,赵华每次给她带回去一点小东西,哪怕只是一袋她爱吃的糖炒栗子,她都能开心很久。这种性格让赵华觉得特别踏实,也让他总觉得亏欠她太多。
“先生,这只手镯要包起来吗?”柜员的声音打断了赵华的思绪。
“包吧,帮我包得漂亮一点。”赵华说着,嘴角不自觉地往上翘。
他走出金店的时候,天色已经暗下来了,街道两旁的霓虹灯次第亮起,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种初秋的微凉中。他小心地把那个精美的红色绒布盒子放进公文包的最里层,又用手按了按,确认不会掉出来。地铁上的人很多,赵华被挤在角落里,一路护着包,像是护着什么了不起的宝贝。
他的心情好极了,好得甚至哼起了歌。那是一首老歌,他和范丹谈恋爱的时候经常一起听的那首。他想起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,范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,扎着马尾辫,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小虎牙。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,低着头,用脚尖踢着地上的小石子,小声地说:“赵华,我觉得你这个人挺好的。”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,让赵华激动得差点从长椅上跳起来。后来他们结婚了,没有隆重的婚礼,没有昂贵的钻戒,只是在民政局领了证之后,去街边的小馆子吃了两碗牛肉面,就算是庆祝了。范丹说:“我不在乎这些形式,只要我们两个人好好的,比什么都强。”
赵华想到这里,眼眶竟然有些发热。他赶紧用手背揉了揉眼睛,暗骂自己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矫情。地铁到站了,他夹在人群里挤下车,脚步轻快地往家的方向走去。
他们住的房子是租的,一个老旧小区的六楼,没有电梯,但范丹把它收拾得很干净,窗台上摆着几盆绿萝,阳台上晾着洗得发白的床单,屋子里总飘着一股淡淡的洗衣液的清香。赵华每次下班回来,走到楼下抬头就能看见自家窗户里透出来的暖**的灯光,那一刻,所有的疲惫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。他知道,家里有一个人在等他,桌上摆着热腾腾的饭菜,也许还有一盅他爱喝的排骨汤。
今天也是一样。
赵华推开家门的时候,闻到了饭菜的香味,范丹正在厨房里忙活,腰上系着那条印着小碎花的围裙。她听到开门的声音,没有回头,只是说了一句:“回来啦?洗手吃饭吧,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红烧排骨。”
赵华站在厨房门口,看着范丹的背影,心里的幸福感快要溢出来了。她的头发比前阵子长了一些,用一根皮筋松松地扎在脑后,几缕碎发垂在耳边,随着她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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