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我重生了。
重生回了真千金即将认祖归宗的时候。
我站在出租屋的镜子前,看着里面那张十七岁的脸。
门外响起敲门声,管家的声音传进来:「小姐请开门,我来接您回家。」
我从厨房抽出最长的那把刀,打开了门。
管家嫌弃的走进来,假笑还挂在脸上,刀已经捅进了他的脖子。
鲜血喷溅,他整个人顺着门板滑下去,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气泡声。
我蹲下身,看着他的眼睛一点点失去焦距。
前世,就是这个人,一颗颗拔掉了我的牙。
1
刀卷刃了。
我把刀丢在地上,坐在玄关的矮凳喘气。
手有些抖,毕竟前世今生第一次**。
刀是我在拼夕夕买的,五块八,只是杀了个人就卷刃了,果然便宜没好货。
管家的脖子比我想象的硬。
血已经从门口流到了厨房地砖的缝隙里。
我盯着满地鲜红发了一会儿呆,重生的实感才一点点回到身体里。
前世。
我原本叫沈昭,后改名**,是林氏集团董事长林国韬的亲生女儿。
五岁走失,十八岁被找回。
回到林家才发现,在我走丢之后,林家人迅速领养一个女孩林婉宁,让她取代了我。
林家所有人都偏心养女,任由真千金被养女踩进泥里。
两年,我回到林家后被折磨了两年。
最后,林婉宁甚至伙同管家绑架了我,她让管家折磨我,拔掉了我的牙齿。
她说:「你为什么非要回来和我争?林家只能有一个女儿!你这种上不了台面的货色就该永远烂在泥里!」
我死的时候才二十岁。
死在无人问津的角落,嘴里的血腥味是意识消失前最后的记忆。
然后我重生了。
重生在即将被接回林家的时候。
再次见到仇人,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,直接就把人给杀了。
但我并不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。
仇人就在眼前,毫无防备。我住的地方又如此适合**抛尸,此时不杀更待何时?
我从矮凳上站起来,绕过管家的**,把防盗门关上,反锁。
老旧的出租屋隔音很差,走廊里一旦有人经过就会听见动静。
但这里是城中村,住的人三教九流,每天噪音不断。
我杀掉管家时干脆利落,并没有发出太大声音。
前世我在这里住了十二年,对附近街道的每个监控死角都了如指掌。
甚至我住的这栋楼根本就没有监控,连楼道灯都是坏的。
我花了四个小时处理现场。
先去厨房拿了一次性手套和垃圾袋,把管家身上的手机、钱包、手表全部取下来。
手机用他的指纹解锁,翻出他和林国韬的聊天记录。最后一条是:「老板,明天一早我去接人。」
我拆掉SIM卡,用锤子把手机砸成碎片。
钱包里的现金取出来,共有三千二百块。
***我没碰,***放进自己的口袋。
**用床单裹了三层,拿胶带缠紧。
卫生间的地漏被我提前用湿毛巾堵死,淋浴区铺了三层塑料布,处理**时血水顺着塑料布流进浴缸,没有沾到瓷砖。
紧接着,我用白酒、洁厕剂、嫩肉粉和双氧水擦拭地上的血渍,这能有效干扰鲁米诺试剂的检测。
万一哪天事发,能在一定程度上干扰警方的调查进度。
凌晨三点,**被我装进一个大号行李箱里,拖下楼,塞进管家开来的那辆黑色奥迪的后备箱。
钥匙是从他口袋里摸出来的,我开车去了城郊的一处建筑工地。
我看过新闻,这块工地因为资金链断裂烂尾了三年,地基坑到现在还空着。
把行李箱推进坑底的时候,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。坑底有很深的积水,行李箱沉下去,只冒了几个气泡就不见了。
回城的路上,我把奥迪开到了城东一处废弃停车场,拧掉车牌,用锤子砸了车架号。
又把汽油泼在车内,打火机丢进去。
火焰窜起来的时候,我已经跑远了。
天亮时分,我回到出租屋,把处理**的塑料布也烧掉。
仔细检查房间里没有任何残留痕迹,我才坐回那张矮凳上。
翻了翻管家的公文包,里面有一份DNA鉴定报告,还有林婉宁的照片。
我把照片捏在手里,看了很久。
她站在林家大宅的花园,穿一条白裙子,对着镜头
重生回了真千金即将认祖归宗的时候。
我站在出租屋的镜子前,看着里面那张十七岁的脸。
门外响起敲门声,管家的声音传进来:「小姐请开门,我来接您回家。」
我从厨房抽出最长的那把刀,打开了门。
管家嫌弃的走进来,假笑还挂在脸上,刀已经捅进了他的脖子。
鲜血喷溅,他整个人顺着门板滑下去,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气泡声。
我蹲下身,看着他的眼睛一点点失去焦距。
前世,就是这个人,一颗颗拔掉了我的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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刀卷刃了。
我把刀丢在地上,坐在玄关的矮凳喘气。
手有些抖,毕竟前世今生第一次**。
刀是我在拼夕夕买的,五块八,只是杀了个人就卷刃了,果然便宜没好货。
管家的脖子比我想象的硬。
血已经从门口流到了厨房地砖的缝隙里。
我盯着满地鲜红发了一会儿呆,重生的实感才一点点回到身体里。
前世。
我原本叫沈昭,后改名**,是林氏集团董事长林国韬的亲生女儿。
五岁走失,十八岁被找回。
回到林家才发现,在我走丢之后,林家人迅速领养一个女孩林婉宁,让她取代了我。
林家所有人都偏心养女,任由真千金被养女踩进泥里。
两年,我回到林家后被折磨了两年。
最后,林婉宁甚至伙同管家绑架了我,她让管家折磨我,拔掉了我的牙齿。
她说:「你为什么非要回来和我争?林家只能有一个女儿!你这种上不了台面的货色就该永远烂在泥里!」
我死的时候才二十岁。
死在无人问津的角落,嘴里的血腥味是意识消失前最后的记忆。
然后我重生了。
重生在即将被接回林家的时候。
再次见到仇人,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,直接就把人给杀了。
但我并不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。
仇人就在眼前,毫无防备。我住的地方又如此适合**抛尸,此时不杀更待何时?
我从矮凳上站起来,绕过管家的**,把防盗门关上,反锁。
老旧的出租屋隔音很差,走廊里一旦有人经过就会听见动静。
但这里是城中村,住的人三教九流,每天噪音不断。
我杀掉管家时干脆利落,并没有发出太大声音。
前世我在这里住了十二年,对附近街道的每个监控死角都了如指掌。
甚至我住的这栋楼根本就没有监控,连楼道灯都是坏的。
我花了四个小时处理现场。
先去厨房拿了一次性手套和垃圾袋,把管家身上的手机、钱包、手表全部取下来。
手机用他的指纹解锁,翻出他和林国韬的聊天记录。最后一条是:「老板,明天一早我去接人。」
我拆掉SIM卡,用锤子把手机砸成碎片。
钱包里的现金取出来,共有三千二百块。
***我没碰,***放进自己的口袋。
**用床单裹了三层,拿胶带缠紧。
卫生间的地漏被我提前用湿毛巾堵死,淋浴区铺了三层塑料布,处理**时血水顺着塑料布流进浴缸,没有沾到瓷砖。
紧接着,我用白酒、洁厕剂、嫩肉粉和双氧水擦拭地上的血渍,这能有效干扰鲁米诺试剂的检测。
万一哪天事发,能在一定程度上干扰警方的调查进度。
凌晨三点,**被我装进一个大号行李箱里,拖下楼,塞进管家开来的那辆黑色奥迪的后备箱。
钥匙是从他口袋里摸出来的,我开车去了城郊的一处建筑工地。
我看过新闻,这块工地因为资金链断裂烂尾了三年,地基坑到现在还空着。
把行李箱推进坑底的时候,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。坑底有很深的积水,行李箱沉下去,只冒了几个气泡就不见了。
回城的路上,我把奥迪开到了城东一处废弃停车场,拧掉车牌,用锤子砸了车架号。
又把汽油泼在车内,打火机丢进去。
火焰窜起来的时候,我已经跑远了。
天亮时分,我回到出租屋,把处理**的塑料布也烧掉。
仔细检查房间里没有任何残留痕迹,我才坐回那张矮凳上。
翻了翻管家的公文包,里面有一份DNA鉴定报告,还有林婉宁的照片。
我把照片捏在手里,看了很久。
她站在林家大宅的花园,穿一条白裙子,对着镜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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