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

书名:将门憨女:错嫁太子却得圣宠  |  作者:云吞别放香菜  |  更新:2026-04-25
大哥来信(一)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通常是用八百里加急送**城的。。“朱家专线”——先由亲兵快马送到最近的驿站,再由驿站换马送到下一站,一路接力,三天就能从几千里外的边关送到兵部尚书府。效率比**的军报还高,因为**的军报要经过兵部、内阁、皇上三道手续,而朱**的信只有一个目的地:他小妹手里。,信到了。“小姐!小姐!大少爷来信了!”春杏举着一个厚厚的信封,像举着一面胜利的旗帜,从二门一路小跑进后院。。,练字。,但一直“没找到感觉”。今天她终于“找到感觉”了——原因是春杏说“小姐您再不好好练字,太子殿下看到您的字可能会悔婚”,云兰觉得这个可能性虽然不大(她坚定地认为自己写得挺好的),但为了保险起见,还是练一练吧。,拿一根树枝在沙盘里写写画画。沙盘是二哥朱云柏给她做的,说是“这样练字不费纸”,但云兰怀疑二哥是怕她再把墨汁洒得到处都是——上次她练字,一瓶上好的徽墨全倒在了父亲最喜欢的波斯地毯上,那块地毯现在还是花的。“信?”云兰把树枝一扔,从地上蹦起来,满手是沙就往春杏那边扑,“大哥的信?给我给我给我!”,把信往身后一藏:“小姐,您先洗手。不洗!先看信!您手上都是沙子,会把信弄脏的!大哥的字本来就不好看,脏了也看不出来!”——这倒是实话。朱**是大将军,战场上杀伐果断,但写字跟鬼画符似的。有一次他写的军报送到兵部,兵部侍郎看了半天,以为是敌军的密信,差点当间谍案处理了。
最后还是云兰认出来的,因为“大哥写的‘爹’字从来都少一撇,特别好认”。
云兰胡乱在裙子上擦了擦手(那条裙子的命运可想而知),从春杏手里抢过信封,迫不及待地撕开。
信封里掉出三样东西:一封信,一张边关的地图,还有一根干巴巴的、不知道是什么植物的枝条。
“这是什么?”春杏好奇地看着那根枝条。
“大哥说边关有一种沙枣树,结的果子可甜了。”云兰把那根枝条举起来看了看,有点失望,“但是怎么没有枣子?就一根棍儿?”
她翻来覆去地看,又闻了闻,确定这就是一根普普通通的树枝,上面连个芽都没有。
“可能是路上干了。”春杏说。
“大哥也太小气了,寄根棍儿给我,让我啃树皮吗?”云兰嘀咕着,把那根“棍儿”别在耳朵上,开始看信。
朱**的字果然一如既往地“惊为天人”。
信的开头是:“亲爱的小妹——”
云兰数了数,“亲爱的小妹”四个字里,有三个写错了。但她已经习惯了,自动在大脑里纠错,继续往下读。
“大哥在边关很好,打了胜仗,杀了八百个敌人,皇上赏了很多东西,我都攒着,等回京给你。”
看到这里,云兰的嘴角翘了起来。
大哥每次写信都说“攒了很多东西”,上次攒的是两车皮货,上上次是三箱宝石,上上上次是一匹小马驹——那匹马现在还在尚书府的马厩里,肥得像一头猪,因为云兰每天喂它三顿糖葫芦。
“最近听说皇上给你和太子赐婚了,大哥很高兴。太子那小子要是敢欺负你,你就告诉大哥,大哥带兵回京,把他东宫拆了。”
云兰噗嗤笑了出来。
春杏凑过来想看,云兰把信纸往旁边一挪:“别偷看,大哥说了,这是写给我的私密信。”
“小姐,您每次都这么说,然后每次都会念给我听。”
“那不一样,念给你听是我主动,你自己看是你偷看,性质不同。”
春杏再次被小姐的“歪理逻辑”打败,老老实实退到一边。
云兰继续读。
“小妹,你在家要乖乖的,听爹的话,别总闯祸。虽然你每次闯祸结果都挺好的,但大哥还是心疼你,怕你摔着碰着。上次你说掉池塘里了,大哥担心得一晚上没睡着,第二天就去找了个军医,专门研究了一个治风寒的方子,随信附上,让爹给你备着。”
云兰愣了一下,翻到信的最后一页,果然看到一张药方,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药材名,字比前面的信还难看,但每一笔都写得很用力,好像要把纸戳穿。
她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。
大哥在几千里外的边关,每天面对的是刀光剑影、生死搏杀。他打完仗、杀了敌人、拿到赏赐,第一时间想的是“攒着给小妹”。她掉进池塘这种小事,他能担心得一晚上睡不着,第二天就去找军医开方子。
“小姐?”春杏看到云兰眼圈红了,吓了一跳,“您怎么了?大少爷出事了吗?”
“没有。”云兰吸了吸鼻子,把那根别在耳朵上的“棍儿”拿下来,认真看了看,“春杏,你说大哥是不是这世上最好的大哥?”
“那当然。”春杏毫不犹豫地说,“大少爷对您那是真的好。上次您说想吃边关的沙枣,大少爷就满沙漠去找,找到了还专门寄回来。”
“可是一根棍儿有啥用啊。”云兰嘀咕,但这次嘀咕的语气不一样了,带着一点心疼,“大哥是不是傻?寄根棍儿,我又不能吃。”
“可能是路上颠的,枣子掉了。”
“那他不会多寄几根?一根掉了还有别的。”
“……”春杏觉得这个逻辑好像哪里不对,但又说不上来。
云兰把那根“棍儿”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的小盒子里——那个盒子是她放“宝贝”的,里面有缺了角的玉佩、褪色的荷包、一堆彩色的小石头、二哥送的第一个糖人(已经化成了一坨)、以及她从御花园捡回来的孔雀羽毛。
她把这根干巴巴的树枝放进去,合上盖子,拍了拍。
“存着。等大哥回来,让他亲手给我摘。”
然后继续看信。
信的后面大半部分都是琐碎的家常话,比如“边关的羊肉串很好吃,等我回去带你去吃这里的星星比京城的大,等你来了我指给你看今天骑马摔了一跤,没事,没摔着,就是蹭破点皮,你别担心”。
云兰读到“你别担心”三个字的时候,又有点想哭。
大哥就是这样,什么事都替她想好了,连“担心”都要提前禁止。
信的最后一句话是:“小妹,大哥这辈子最大的心愿,就是你平平安安、开开心心的。其他什么都不重要。”
云兰拿着信纸,在院子里站了好一会儿。
风吹过来,把她别在耳后的头发吹到脸上。她没有拨开,就那么站着,像一株被风吹弯了腰的小草。
“小姐?”春杏小心翼翼地叫她。
“春杏,我要给大哥回信。”云兰抹了一把眼睛,大步往书房走,“现在就写,立刻,马上。”
“小姐您慢点,地上有门槛——”
“哐当”。
晚了。
云兰被门槛绊了一下,整个人往前一扑,双手在空中乱抓,抓住了一个花瓶——那是明代官窑的青花瓷,值三千两银子,是父亲最宝贝的收藏之一。
花瓶在她手里晃了两晃,像一个醉汉在悬崖边上跳舞。
春杏的心提到了嗓子眼。
云兰的双手拼命地想把花瓶稳住,但她的平衡感一向不好——不,不是不好,是根本没有。她整个人往左边歪,花瓶就往右边倒;她往右边歪,花瓶就往左边倒。最后她和花瓶达成了一种诡异的平衡:她坐在地上,花瓶倒扣在她头上。
“小姐!”春杏冲过去,把花瓶从云兰头上拿下来。
花瓶完好无损。
云兰的头上多了个圈,像戴了一顶奇怪的**。
“我说了让你慢点的。”春杏又气又急,把她从地上拉起来。
“我没事!”云兰摸了摸头顶,确认头发还在,“花瓶也没事!我就说嘛,我这运气,什么时候出过问题?”
春杏想说“您刚才差点把三千两砸了”,但看了看小姐那得意洋洋的表情,又把话咽了回去。反正说了也白说,小姐永远觉得自己做得挺好的。
云兰拍了拍身上的土,大步流星地走进书房,往书案前一坐,铺纸、研墨、提笔——动作一气呵成,行云流水,颇有几分书法大家的风范。
然后她写下了第一个字。
“大”。
嗯,这个“大”写得不错,一横一撇一捺,虽然撇有点歪,捺有点短,但整体来说,是个“大”字。春杏在一边默默鼓掌。
然后第二个字:“哥”。
这个“哥”就有点问题了。两个“可”叠在一起,上边的“可”大,下边的“可”小,上边的“可”还歪了,看起来像一个大人背着一个小孩在跑步。
但云兰很满意,继续往下写。
“你的信我收到了。”
七个字,有三个写错了,还有一个“的”字写成了“白”加“勺”,看起来像“白勺”,但春杏不敢说。
“边关的羊肉串我想吃,等你回来带我去。”
这句写得更精彩了。“羊肉串”三个字,“羊”的尾巴翘上了天,“肉”里面的两个人写得像在打架,“串”字被她写成了两个“中”叠在一起,看起来像“中中”。
春杏张了张嘴,想说“小姐,‘串’字不是这样写的”,但看到云兰写得那么认真,又不忍心打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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