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成为二公子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伸出温热宽厚的手掌,轻轻揉了揉他沾满灰尘与草屑的小脑袋,语气温和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:“方才我看你,为了那小女孩一碗饭的恩情便舍身相救,可见你是个有情有义、知恩图报的孩子。更难得的是,你懂得借旁人之力巧胜对手,不逞匹夫之勇,心思也算聪慧。正因如此,我才出手救你。你可愿意,认我做你的义父?”,当场愣在原地,小小的心脏在胸腔里砰砰狂跳,几乎要撞碎肋骨。他在心里翻来覆去地呐喊:怎么可能啊……自己一个沿街乞讨、朝不保夕的小乞丐,怎么会突然有人要收他做义子,怎么一下子就要有家了吗?这一切像一场不真实的梦,让他不敢相信,更不敢轻易应答。,立刻放缓语气,抛出了最让他无法抗拒的条件:“你跟我回家,往后顿顿有肉吃,日日有新衣穿,不必再忍饥挨饿、风吹日晒,你难道不愿意吗?有肉吃……有衣服穿……”,劈碎了丁盛所有的迟疑。下一秒,他双腿一软,“扑通”一声重重跪在坚硬的地面上,顾不得膝盖磕得生疼,埋下头对着眼前的男子“砰砰砰”连磕三个响头,额头都磕出了红印,声音带着哭腔与狂喜:“义父在上!儿子丁盛,给义父磕头了!”,伸手稳稳将他扶起,连声道:“好好好,乖孩子,你这便随我回家,我带你去认识一下你的几个姐妹与兄长……”,小手攥着衣角,脚步都有些发飘。他在心里反复告诫自己:无论这人是好是坏,是真心待我还是另有图谋,都已经不重要了。自己如今惨到连残羹剩饭都要两三天才能讨上一口,再这样下去,用不了几天便会因饿而死,曝尸街头。如今有人愿意给我一口饭吃、一身衣穿,就算那碗饭里有毒,就算这条路是刀山火海,也比活活**要强上百倍!,一边随口向他介绍:“我叫丁全胜,是龙门的一位堂主,家就在前面不远。家中只有一位夫人,育有三个女儿、一个儿子,等会儿见了面,你挨个认识便是。”,两人便走到了那堵高墙之下——正是方才那几个小乞丐蹲在墙根,拼命**墙内飘出的烧鸡香味的地方。、气势不凡的丁全胜身边,停在这座大宅院门口,一个个眼睛瞪得像铜铃,嘴巴张得能塞进鸡蛋,压低声音窃窃私语:“什么情况?铁头怎么跟这种大人走到一块儿了……”、排挤他的小乞丐,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,心里涌起一股扬眉吐气的痛快:怎么样?我方才还说,早晚要吃上热腾腾的烧鸡,活活气死你们,如今……竟真的要成真了!,他心底又掀起一阵惊天动地的震惊:不会吧……这气派非凡的大宅院,不会就是义父的家吧?,不消片刻,两扇大门便“吱呀”一声从内打开。一个二十多岁、身穿青衣仆役装扮的男子探出头来,一见是丁全胜,立刻堆起满脸笑容:“老爷,您回来了!”可当他的目光落在丁盛身上,看见那一身破烂不堪、沾满泥污的乞丐衣裳时,脸色瞬间沉了下来,不耐烦地挥手呵斥:“哪来的小乞丐,滚滚滚!别挡着老爷的路!”,眼神一厉,冷冷瞪了仆役一眼:“顺子,休得无礼。这孩子,往后就是我们丁家的二少爷。”,他不再理会惊呆在原地的顺子,径直牵着丁盛的手,迈步走进了大院。
顺子僵在门口,半天回不过神,嘴里喃喃自语:“什……什么?这小叫花子,摇身一变成了二公子了?这…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!”
一踏进院子,丁盛整个人都看呆了。这院子大得超乎他的想象,一进又一进的房屋整齐排列,青瓦白墙,雕梁画栋,院子中央还砌着清澈的水池,立着精巧的假山,处处都透着他从未见过的富贵气。可这些华丽景致,并没有真正抓住他的心神。真正让他挪不开眼、挪不动脚的,是院子侧边一扇敞开的门——那是厨房的方向。
只见几个穿着浅绿襦裙的丫鬟,正端着一盘盘热气腾腾、香气扑鼻的菜肴,从厨房里鱼贯而出,朝着正屋走去。那浓郁得让人直流口水的烧鸡香味,正是从厨房里面飘出来的,一缕一缕钻进丁盛的鼻子,勾得他肚子“咕咕咕”狂叫,口水都快要忍不住咽下去。
对现在的丁盛而言,世间没有任何东西,比一顿实实在在的饱饭更重要。
丁全胜牵着他正要往正屋走,可丁盛的脑袋却一直不由自主地扭向厨房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些香气四溢的盘子,脚步都有些发软。
就在这时,一个小小的身影猛地从旁边冲过来,“咚”的一下撞在了丁盛身上。
小女孩往后退了一步,皱着小巧的鼻子,一脸嫌弃地看着他:“你谁啊?脏兮兮的,别碰我!”
丁盛连忙收回目光,抬头望去。眼前站着一个穿着粉雕玉琢、衣裳漂亮精致的小女孩,眉眼灵动,一看便是从小娇生惯养。
丁全胜笑着开口:“小晴,走路看着点,别莽撞。来,认识一下,这孩子以后你要叫他二哥。”
名叫小晴的女孩当场一愣,小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:“谁?他是谁?我二哥?”她上下打量了丁盛一番,嫌弃地对着他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,转身便蹦蹦跳跳地跑开了。
丁全胜无奈一笑,向丁盛解释:“这是我的小女儿,小晴,今年六岁,被我们宠得有些娇纵,你别往心里去。”
丁盛连忙点点头,乖巧地应道:“小妹妹真漂亮。”
两人很快走到正屋门口,一进门,屋内的景象便尽收眼底。除了方才端菜的几个丫鬟,正位上坐着一位容貌秀美、气质端庄的妇人,一看便是主母。妇人身旁,还坐着一个与丁盛年纪相仿的男孩,正皱着眉头,一脸不悦地上下打量着丁盛,语气充满了排斥:“爹,这是谁啊?你怎么把一个乞丐带回家来了?”
丁全胜脸色一沉,瞪了儿子一眼:“不许胡说!这是我认下的义子,名叫丁盛,往后便是你二弟,你们兄弟二人要好好相处。”
说完,他又转头对丁盛道:“这位是你的义母,旁边这位,是我的亲生儿子,你的兄长,丁云。”
丁盛不敢怠慢,立刻上前一步,恭恭敬敬地弯腰鞠躬,声音小小的却格外诚恳:“丁盛,见过义母,见过兄长。”
丁夫人只是淡淡一挥手,语气疏离:“起来吧。”
一旁的丁云却直接撇了撇嘴,满脸不屑与鄙夷,大声道:“谁是你兄长?我才没有当乞丐的兄弟!”说完,他一**坐在饭桌旁,伸手抓起盘子里一只油光发亮的鸡腿,大口大口啃了起来,故意吃得津津有味,挑衅似的看向丁盛。
丁夫人见状,连忙将丁全胜拉到一边,压低声音急道:“夫君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我们明明有儿有女,家境也算不错,你好端端的,干嘛要在外头认一个义子回来?再说为什么要把盛儿的名字给他?”
丁全胜没有多解释,只是朝旁边两个丫鬟使了个眼色,沉声道:“你们两个,带二少爷下去,先洗澡、换一身干净衣裳,收拾妥当之后,再回来用饭。”
两个丫鬟立刻上前,一左一右轻轻拉住丁盛的胳膊,带着他往外走去。
丁盛一边跟着丫鬟往前走,一边忍不住频频回头,望向角落里低声交谈的丁全胜与丁夫人。他年纪虽小,可自记事起便在街头流浪,看人眼色、辨人心思的本事,早已刻进了骨子里。他心里清清楚楚:丁全胜收留自己,绝不可能仅仅因为自己今日救了那个叫翠儿的小姑娘。一次仗义出手,根本不值得一位堂主这般大费周章。他心里一定藏着别的打算,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。
可那又如何呢?
他一无所有,无父无母,无财无势,连一条命都轻贱得不如一条野狗。对方就算贪图他什么,他又有什么可被贪图的?只要能有一口热饭、一间暖屋,只要不用再饿肚子,哪怕是被利用,他也心甘情愿。
丫鬟带着丁盛走进一间干净暖和的小屋,屋里摆着一只大大的木盆,热水已经备好,蒸腾的热气裹着淡淡的皂角香,让丁盛瞬间有些手足无措。
长这么大,他从来没有正经洗过一次澡,更别说用这么温热舒服的水。他站在原地不敢动,小手紧紧攥着自己破烂的衣角,生怕弄脏了这屋里的一切。
“二少爷,您先洗澡,奴婢给您备好了新衣。”丫鬟轻声细语,态度恭敬,可丁盛听在耳里,只觉得浑身不自在。他低着头,快速褪去身上又脏又破的衣裳,把整个人泡进热水里。温热的水包裹住冻得僵硬的身体,驱散了连日的饥寒,那一刻,他差点忍不住哭出来。
他用力**身上的泥垢,一遍又一遍,仿佛要把这些年乞讨的屈辱、饥饿的痛苦、流浪的狼狈,全都从身上搓掉。
洗完澡,丫鬟拿来一套崭新的浅蓝色布衣,料子柔软干净,穿在身上又轻又暖。丁盛站在铜镜前,看着镜里那个头发干爽、衣着整洁、脸色不再蜡黄的小男孩,竟有些认不出自己。
这真的是我吗?
他摸了摸身上的新衣,心里又酸又涩,更多的是一种不敢置信的踏实。
等他跟着丫鬟重新走回正屋时,满屋子的菜香已经浓郁得化不开。大圆桌上摆满了菜肴:香喷喷的烧鸡、油亮亮的***、鲜嫩的青菜、冒着热气的鲜汤,还有白花花、一碗碗饱满的米饭。
丁盛的肚子立刻疯狂地叫了起来,口水在嘴里打转,眼睛死死盯着那盘烧鸡,喉咙不停滚动。
丁全胜见他换了一身衣裳,模样清秀了不少,点了点头,指了指桌边一个位置:“丁盛,坐下吃饭吧。”
丁盛却不敢坐,他站在桌边,低着头,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。他习惯了蹲在墙角吃饭,习惯了抢食、乞讨,从来没有坐在这样气派的桌子上吃过饭。
义母端坐在主位,神色淡淡,看不出喜怒;兄长丁云一边啃着肉,一边用鄙夷的眼神瞟他,仿佛他坐在这里都是一种玷污;小晴则在一旁扒着饭,时不时偷偷看他两眼,满脸好奇。
丁盛心里又慌又怕,却又馋得浑身发颤。
他在心里拼命告诉自己:别怕,这是你应得的,你现在是二少爷,你可以吃饭。
可流浪多年的本能让他不敢大口吃,不敢伸手夹菜,只是端起丫鬟递来的饭碗,一小口一小口扒着白米饭。白米的香甜在嘴里化开,这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。
“怎么不吃菜?”丁全胜看了他一眼,夹了一块最大的鸡腿,放进他的碗里,“吃,在这个家,不必拘谨,吃饱为止。”
看着碗里油光闪闪、香气扑鼻的鸡腿,丁盛的眼睛瞬间红了。
他长这么大,从来没有人给过他一整块鸡腿。
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他却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。他低下头,小口小口咬着鸡腿,肉质鲜嫩,油脂香浓,每一口都香得让他发抖。
好吃……太好吃了……
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:我不能浪费,我要吃饱,我要活下去。只要吃饱,只要留在这个家,我就再也不用去乞讨,再也不用饿到头晕眼花,再也不用被人打骂驱赶。
他能感觉到丁云厌恶的目光,能感觉到义母若有似无的审视,也能隐隐察觉到义父平静外表下藏着的深意。可他全都不在乎。
只要有饭吃,有衣穿,有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,就算前面是陷阱,他也会一步踏进去。
他慢慢吃着,把碗里的每一粒米、每一块肉都吃得干干净净。吃饱的那一刻,一股前所未有的安全感,缓缓填满了他空了许久的肚子,也填满了他那颗从小漂泊无依的心。
从今天起,他不再是街头那个叫铁头的小乞丐。
他是丁盛,是丁家的二少爷。
哪怕这一切只是暂时的,他也要死死抓住,绝不放手。
饭后,一个丫鬟把他带到一个单独的屋子,丫鬟告诉他,这里以后就是他的屋子了。
丫鬟刚走丁盛就高兴的躺在床上拍着肚子“想不到啊,我昨天还一无所有,今天就什么都有了啊!”
就在这时突然听到门口外面有人说话,他好奇的走到门口看向外面。
这时他惊了,外面正是翠儿和她父亲正在求一个管家“富贵哥,不是答应我的吗,我都把人带来了,你怎么又说不行了啊”
管家摇摇头“你也没说你女儿才七岁啊,这能干什么活啊!”
顺子僵在门口,半天回不过神,嘴里喃喃自语:“什……什么?这小叫花子,摇身一变成了二公子了?这…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!”
一踏进院子,丁盛整个人都看呆了。这院子大得超乎他的想象,一进又一进的房屋整齐排列,青瓦白墙,雕梁画栋,院子中央还砌着清澈的水池,立着精巧的假山,处处都透着他从未见过的富贵气。可这些华丽景致,并没有真正抓住他的心神。真正让他挪不开眼、挪不动脚的,是院子侧边一扇敞开的门——那是厨房的方向。
只见几个穿着浅绿襦裙的丫鬟,正端着一盘盘热气腾腾、香气扑鼻的菜肴,从厨房里鱼贯而出,朝着正屋走去。那浓郁得让人直流口水的烧鸡香味,正是从厨房里面飘出来的,一缕一缕钻进丁盛的鼻子,勾得他肚子“咕咕咕”狂叫,口水都快要忍不住咽下去。
对现在的丁盛而言,世间没有任何东西,比一顿实实在在的饱饭更重要。
丁全胜牵着他正要往正屋走,可丁盛的脑袋却一直不由自主地扭向厨房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些香气四溢的盘子,脚步都有些发软。
就在这时,一个小小的身影猛地从旁边冲过来,“咚”的一下撞在了丁盛身上。
小女孩往后退了一步,皱着小巧的鼻子,一脸嫌弃地看着他:“你谁啊?脏兮兮的,别碰我!”
丁盛连忙收回目光,抬头望去。眼前站着一个穿着粉雕玉琢、衣裳漂亮精致的小女孩,眉眼灵动,一看便是从小娇生惯养。
丁全胜笑着开口:“小晴,走路看着点,别莽撞。来,认识一下,这孩子以后你要叫他二哥。”
名叫小晴的女孩当场一愣,小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:“谁?他是谁?我二哥?”她上下打量了丁盛一番,嫌弃地对着他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,转身便蹦蹦跳跳地跑开了。
丁全胜无奈一笑,向丁盛解释:“这是我的小女儿,小晴,今年六岁,被我们宠得有些娇纵,你别往心里去。”
丁盛连忙点点头,乖巧地应道:“小妹妹真漂亮。”
两人很快走到正屋门口,一进门,屋内的景象便尽收眼底。除了方才端菜的几个丫鬟,正位上坐着一位容貌秀美、气质端庄的妇人,一看便是主母。妇人身旁,还坐着一个与丁盛年纪相仿的男孩,正皱着眉头,一脸不悦地上下打量着丁盛,语气充满了排斥:“爹,这是谁啊?你怎么把一个乞丐带回家来了?”
丁全胜脸色一沉,瞪了儿子一眼:“不许胡说!这是我认下的义子,名叫丁盛,往后便是你二弟,你们兄弟二人要好好相处。”
说完,他又转头对丁盛道:“这位是你的义母,旁边这位,是我的亲生儿子,你的兄长,丁云。”
丁盛不敢怠慢,立刻上前一步,恭恭敬敬地弯腰鞠躬,声音小小的却格外诚恳:“丁盛,见过义母,见过兄长。”
丁夫人只是淡淡一挥手,语气疏离:“起来吧。”
一旁的丁云却直接撇了撇嘴,满脸不屑与鄙夷,大声道:“谁是你兄长?我才没有当乞丐的兄弟!”说完,他一**坐在饭桌旁,伸手抓起盘子里一只油光发亮的鸡腿,大口大口啃了起来,故意吃得津津有味,挑衅似的看向丁盛。
丁夫人见状,连忙将丁全胜拉到一边,压低声音急道:“夫君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我们明明有儿有女,家境也算不错,你好端端的,干嘛要在外头认一个义子回来?再说为什么要把盛儿的名字给他?”
丁全胜没有多解释,只是朝旁边两个丫鬟使了个眼色,沉声道:“你们两个,带二少爷下去,先洗澡、换一身干净衣裳,收拾妥当之后,再回来用饭。”
两个丫鬟立刻上前,一左一右轻轻拉住丁盛的胳膊,带着他往外走去。
丁盛一边跟着丫鬟往前走,一边忍不住频频回头,望向角落里低声交谈的丁全胜与丁夫人。他年纪虽小,可自记事起便在街头流浪,看人眼色、辨人心思的本事,早已刻进了骨子里。他心里清清楚楚:丁全胜收留自己,绝不可能仅仅因为自己今日救了那个叫翠儿的小姑娘。一次仗义出手,根本不值得一位堂主这般大费周章。他心里一定藏着别的打算,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。
可那又如何呢?
他一无所有,无父无母,无财无势,连一条命都轻贱得不如一条野狗。对方就算贪图他什么,他又有什么可被贪图的?只要能有一口热饭、一间暖屋,只要不用再饿肚子,哪怕是被利用,他也心甘情愿。
丫鬟带着丁盛走进一间干净暖和的小屋,屋里摆着一只大大的木盆,热水已经备好,蒸腾的热气裹着淡淡的皂角香,让丁盛瞬间有些手足无措。
长这么大,他从来没有正经洗过一次澡,更别说用这么温热舒服的水。他站在原地不敢动,小手紧紧攥着自己破烂的衣角,生怕弄脏了这屋里的一切。
“二少爷,您先洗澡,奴婢给您备好了新衣。”丫鬟轻声细语,态度恭敬,可丁盛听在耳里,只觉得浑身不自在。他低着头,快速褪去身上又脏又破的衣裳,把整个人泡进热水里。温热的水包裹住冻得僵硬的身体,驱散了连日的饥寒,那一刻,他差点忍不住哭出来。
他用力**身上的泥垢,一遍又一遍,仿佛要把这些年乞讨的屈辱、饥饿的痛苦、流浪的狼狈,全都从身上搓掉。
洗完澡,丫鬟拿来一套崭新的浅蓝色布衣,料子柔软干净,穿在身上又轻又暖。丁盛站在铜镜前,看着镜里那个头发干爽、衣着整洁、脸色不再蜡黄的小男孩,竟有些认不出自己。
这真的是我吗?
他摸了摸身上的新衣,心里又酸又涩,更多的是一种不敢置信的踏实。
等他跟着丫鬟重新走回正屋时,满屋子的菜香已经浓郁得化不开。大圆桌上摆满了菜肴:香喷喷的烧鸡、油亮亮的***、鲜嫩的青菜、冒着热气的鲜汤,还有白花花、一碗碗饱满的米饭。
丁盛的肚子立刻疯狂地叫了起来,口水在嘴里打转,眼睛死死盯着那盘烧鸡,喉咙不停滚动。
丁全胜见他换了一身衣裳,模样清秀了不少,点了点头,指了指桌边一个位置:“丁盛,坐下吃饭吧。”
丁盛却不敢坐,他站在桌边,低着头,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。他习惯了蹲在墙角吃饭,习惯了抢食、乞讨,从来没有坐在这样气派的桌子上吃过饭。
义母端坐在主位,神色淡淡,看不出喜怒;兄长丁云一边啃着肉,一边用鄙夷的眼神瞟他,仿佛他坐在这里都是一种玷污;小晴则在一旁扒着饭,时不时偷偷看他两眼,满脸好奇。
丁盛心里又慌又怕,却又馋得浑身发颤。
他在心里拼命告诉自己:别怕,这是你应得的,你现在是二少爷,你可以吃饭。
可流浪多年的本能让他不敢大口吃,不敢伸手夹菜,只是端起丫鬟递来的饭碗,一小口一小口扒着白米饭。白米的香甜在嘴里化开,这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。
“怎么不吃菜?”丁全胜看了他一眼,夹了一块最大的鸡腿,放进他的碗里,“吃,在这个家,不必拘谨,吃饱为止。”
看着碗里油光闪闪、香气扑鼻的鸡腿,丁盛的眼睛瞬间红了。
他长这么大,从来没有人给过他一整块鸡腿。
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他却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。他低下头,小口小口咬着鸡腿,肉质鲜嫩,油脂香浓,每一口都香得让他发抖。
好吃……太好吃了……
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:我不能浪费,我要吃饱,我要活下去。只要吃饱,只要留在这个家,我就再也不用去乞讨,再也不用饿到头晕眼花,再也不用被人打骂驱赶。
他能感觉到丁云厌恶的目光,能感觉到义母若有似无的审视,也能隐隐察觉到义父平静外表下藏着的深意。可他全都不在乎。
只要有饭吃,有衣穿,有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,就算前面是陷阱,他也会一步踏进去。
他慢慢吃着,把碗里的每一粒米、每一块肉都吃得干干净净。吃饱的那一刻,一股前所未有的安全感,缓缓填满了他空了许久的肚子,也填满了他那颗从小漂泊无依的心。
从今天起,他不再是街头那个叫铁头的小乞丐。
他是丁盛,是丁家的二少爷。
哪怕这一切只是暂时的,他也要死死抓住,绝不放手。
饭后,一个丫鬟把他带到一个单独的屋子,丫鬟告诉他,这里以后就是他的屋子了。
丫鬟刚走丁盛就高兴的躺在床上拍着肚子“想不到啊,我昨天还一无所有,今天就什么都有了啊!”
就在这时突然听到门口外面有人说话,他好奇的走到门口看向外面。
这时他惊了,外面正是翠儿和她父亲正在求一个管家“富贵哥,不是答应我的吗,我都把人带来了,你怎么又说不行了啊”
管家摇摇头“你也没说你女儿才七岁啊,这能干什么活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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