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试读
伦敦的冬天很冷,却冷得干净。
深吸一口气,鼻腔里全是清冽的寒意,像含了颗薄荷糖。
我裹紧大衣走在泰晤士河边,看着对岸的伦敦眼亮起来,蓝色的灯光映在水面上。
哥哥的骨灰盒放在公寓的壁炉台上,旁边摆着他的照片。
每天出门前我会跟他说一声走了,晚上回来再说一声回来了,这样我好像就不是一个人了。
到伦敦的第一年,我把所有时间都扑在工作上,在一家对冲基金做量化分析。
这份工作,是我熬了三个月没日没夜准备来的。
工作第二年,我升了投资组合经理,公司和投行部合作新项目,我是负责人。
第一次开会,我推门进去,长桌另一端坐着个男人,正低头翻文件。
同事小声跟我说,这是方砚白,从华尔街过来的哈佛M*A。
方砚白抬起头,看见我时愣了下,像是在哪见过。
他立刻站起来绕到我面前,伸出手,“程云娩?久仰,伦敦政经的校友,没想到在这遇到。”
我握了握他的手,掌心干燥温热,握了两秒就松开,分寸感极好。
合作的三个月,我们几乎天天加班。
项目很复杂,总要反复沟通再推翻重来。
方砚白是个很高效的人,开会直奔主题从不说废话。
他在讨论僵住时,会掏出一颗薄荷糖扔进嘴里,闭眼想一会儿再开口,就有了破局的办法。
有天加班到凌晨两点,会议室只剩我们俩。
他递了颗薄荷糖给我,清凉的味道在我嘴里散开,瞬间就精神了。
“你总是这么拼?”他靠在椅背上转着笔,语气很随意。
“习惯了。”我低头整理文件。
“是习惯加班,还是习惯一个人扛?”
我愣了下,没说话。
他也没追问,站起来伸了个懒腰,“走吧,我送你回去,这时候不好打车。”
那天在下雨,车上的雨刷器来回摆动,车里放着深夜电台。
主持人的声音和雨声混在一起,莫名让人安心。
到我公寓楼下时雨还没停,他从后座拿了把伞递给我,“拿着,明天还我。”
“你呢?”
“我车里还有。”他笑了下,不像华尔街精英,倒像个偷糖吃的小孩。
他第二天就去纽约出差了,两周后我才把伞送还给他,他约我在公司附近的小餐馆吃饭。
店不大,装修也旧,但炖牛尾特别好吃,软烂入味。
他说这是他的宝藏小店,压力大时就来吃,
“你压力大时做什么?”他看向我。
我夹了块牛尾,“跟我哥说话。”
“你哥在哪?”
“在我公寓的壁炉台上。”
他的筷子顿了下,抬头看了我一眼。
然后平静的点点头,又夹了块牛尾放我碗里,
“那他现在肯定让你多吃点,你太瘦了。”
我愣了愣,突然笑了,笑着笑着眼眶就红了。
我低下头,把眼泪和米饭一起咽了下去。
他没说话,只是安静的吃饭,偶尔给我倒杯水,给了我足够安心的空间。
后来我们常一起吃饭,有时候是这家小店,有时候是他在家做。
他总说自己厨艺一般,可红烧排骨做的特别好,甜咸适口,我每次都能吃两碗饭。
他做饭时我就在旁边打下手,偶尔偷吃一块刚出锅的排骨,被他用锅铲轻轻敲手背,“烫。”
“不烫,刚刚好。”我嚼着排骨反驳,他无奈摇头,嘴角却忍不住翘起来。
和他相处很舒服,不用假装,不用斟酌措辞,不用在难过时强装没事。
有次在他家翻到哥哥的老照片,我突然哭到不能自已。
他只是坐在旁边递纸巾,等我哭完,他才轻声说,“你哥一定很疼你。”
“嗯。”我擦着眼泪点头。
“那他一定不想看见你一个人。”
那一刻,我心里堵了两年的那块冰,好像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