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礼跟拍,新郎是我男朋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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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砚秋,程柯
主角
qimaoduanpian
来源
《婚礼跟拍,新郎是我男朋友》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彩,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“兰序”的创作能力,可以将陆砚秋程柯等人描绘的如此鲜活,以下是《婚礼跟拍,新郎是我男朋友》内容介绍:我是个婚礼跟拍摄影师。这天我突然收到了一个天价单子,我连忙发了消息确认细节。"您好,是多转了一个零吗?"很快对面就给我回了消息,"没转错,你只需要记录下我抢婚最帅的样子就可以了。""抢婚?""我女朋友要和别人结婚了,我难道不该抢吗?"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原则,我想要拒绝,可对方给的实在是太多了。婚礼当天我扛着摄像机赶去地址上的位置,推开门却愣在了原地。台上的新郎竟然是我交往了六年的男朋友。干...
精彩试读
陆砚秋搬回了城中村。
那间出租屋还在,房东本来想收回去,被他买下了整栋楼。
屋子里的东西没人动过,桌上有一本翻开的相册,做了一半,照片贴到**页,第五页是空的,旁边放着剪刀和胶棒。
第一张照片是他们刚在一起那年,在学校门口的大头贴,她笑得眼睛弯弯的,他板着脸,但耳朵尖是红的。
第二张是她陪他通宵改商业计划书,趴在桌上睡着了,是他**的,她不知道。
第三张是她打三份工攒钱给他买的第一套西装,他穿上去见投资人的那天,她蹲在地上给他整裤脚,他低头看她。
**张是空白的相框,她还没来得及选照片。
他把相册合上。
打开衣柜。
几件洗到发白的T恤,两条牛仔裤,一件她冬天穿的薄棉服。
他把所有衣服抱出来,堆在床上。
把脸埋进去。
棉服领口有股味道,淡得快没了,洗衣液混着什么说不清的东西。
他记得,每次抱她的时候,鼻尖埋在她颈窝里,就是这个味道。
他在衣服堆里躺了一整夜,没开灯。天亮的时候爬起来,眼眶干涸,脸上全是衣服上蹭的毛球。
他开始找人。
散尽家财这个词,他花了五年才真正理解。
全球各大报纸登了寻人启事,照片是那张大头贴上剪下来的半边脸,像素很低,但他说够了,她就长这样。
悬赏金从一百万涨到三百万,再到一千万,线人的电话每天响几十个,十个里面九个半是骗钱的。
他每一个都去。
巴黎、纽约、曼谷、开普敦,去了,扑空了,付钱,回来。
下一个线索,继续去。
五年。
他没再碰过任何人,沈禾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那天哭着问他值不值得,他没接话。
他把那台摔烂的摄像机送去修,修不好,师傅说主板碎了,他说那就放着,别扔。
后来他走到哪都带着。
开会的时候放在旁边的椅子上,出差的时候装在随身包里,有次一个新来的秘书不知情,差点把它当垃圾扔了,被他当场开除。
鬓角的白头发是第三年开始长的。
助理劝他染,他说不用。
第五年开春,一个线人发来一张照片。
是国外某个新锐摄影展的参展作品,构图、光影、角度,和她一模一样。
右下角有一个符号,很小,不仔细看看不见。
那是她的签名,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。
陆砚秋盯着那张照片,盯了整整十分钟。
手机掉在桌上的时候,他正在签一份合同,笔扔在桌上,墨水洇开一团。
他抓起外套就往外跑。
助理追出来喊:"陆总,合同还没......"
电梯门关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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