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妃辞

医妃辞

小黎梓吖 著 古代言情 2026-04-05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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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清辞,沈昭华 主角
fanqie 来源
《医妃辞》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彩,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“小黎梓吖”的创作能力,可以将沈清辞沈昭华等人描绘的如此鲜活,以下是《医妃辞》内容介绍:炮灰醒来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,也不是磕了碰了的刺痛——是火烧火燎的剧痛,从左边脸颊蔓延到整个左半边脑袋,像有人拿烧红的烙铁按在她脸上,一下,又一下。 ,喉咙里却发不出声音。嘴唇干裂得像龟裂的河床,舌头肿得堵住了半个口腔,喉咙里像塞了一团烧红的炭。。,但无比清晰——她已经三天没有进水,没有进食,脸上的伤口没有处理,在这个没有抗生素、没...

精彩试读

侯府夜话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柴房里重新陷入死寂。,闭着眼睛,脑子里却一刻也没有停歇。她需要理清三件事:第一,自己的处境;第二,原主的记忆;第三,那本小说的剧情。:毁容,三天未进食,严重脱水,左脸缝合二十三针,感染风险极高。侯府上下,嫡母王氏要她死,嫡姐沈昭华要她死,父亲沈远山不闻不问。唯一对她释放善意的是个最低等的粗使丫鬟。她现在拥有的资源:一枚银针,半壶水,一个冷馒头,一瓶劣质金创药,一间破柴房。:很糟。但不是最糟。至少她还活着。:沈清辞,定远侯府庶女,行三,生母是侯府丫鬟柳氏,难产而死。原主在侯府的地位比最低等的丫鬟还不如,没有自己的院子,没有贴身丫鬟,连月例银子都被克扣。性格懦弱胆小,逆来顺受,见到沈昭华就发抖。:原主是标准的炮灰配置。但现在的沈清辞不是原主。:《凤临天下》,她看了三百多章,大致记得主线。沈昭华从侯府嫡女一路逆袭成为皇后,靠的是三个关键节点:第一,嫁给太子;第二,在宫斗中击败淑妃;第三,在太子**后成为皇后。太后的确是个重要角色,但小说里的太后是沈昭华的盟友,不是敌人。至于炮灰庶妹沈清辞——小说里只用了三行字交代:“三姑娘沈清辞,因染恶疾,不治而亡。时年十五。”。一个活生生的人,在三行字里就死了。,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。那个弧度里有讽刺,有冷意,还有一丝连她自己都没察觉的倔强。“三行字。”她轻声说,“那我现在做的,就是给这三行字加注释。”,把剩下的馒头吃完,然后闭上眼睛开始睡觉。不是逃避,是策略——身体需要休息来恢复体力。在侯府这种地方,活下去的第一步是活下去本身。---,没有梦。,天已经黑了。天窗外没有光,柴房里伸手不见五指。风更大了,从门缝里灌进来,带着深秋特有的寒意,像刀子一样割在皮肤上。,摸索着找到那堆发霉的柴火,用火折子点了一小堆火。火光摇曳着照亮了柴房,也照亮了她包扎好的脸。
她摸了摸伤口,没有发烧,没有红肿加剧,金创药似乎起了些作用。感染的风险还在,但暂时可控。
就在这时,门外传来极轻的脚步声。三短两长,是青萝走之前和她约定的暗号。
“进来。”沈清辞压低声音说。
门被推开,青萝闪身进来,反手关上门。她的小脸冻得发青,鼻尖红红的,但眼睛亮得惊人,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。
“三小姐!”她蹲在火堆旁,压低声音,但压不住语气里的兴奋,“奴婢打听到了!”
沈清辞递给她水壶:“先喝口水,慢慢说。”
青萝接过水壶喝了一口,抹了抹嘴,开始说:
“半个月前来府里的那个嬷嬷,姓孙,是太后娘娘慈宁宫的管事嬷嬷。她在府里住了三天,每天都跟大小姐关起门来说话,连王夫人都不能进去。孙嬷嬷走的那天晚上,大小姐摔了一套茶具,连最喜欢的那个青瓷盖碗都摔碎了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第二天,大小姐就变了。”青萝的声音压得更低了,“她开始打听三小姐您的事——您每天什么时辰起床,什么时辰吃饭,去哪里做什么,见什么人。连您去花园里采了什么花,她都要知道。”
沈清辞的眉头微微皱起。
“再然后呢?”
“再然后,就是七天前。”青萝的声音开始发抖,“那天晚上,大小姐把翠儿叫到房里,关着门说了很久。第二天早上,翠儿就去找了府里的张嬷嬷,要了一把**。就是……就是划三小姐脸的那把。”
沈清辞沉默了一会儿。
“孙嬷嬷走之前,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?”
青萝想了想:“有。孙嬷嬷走的时候,给大小姐留了一封信。奴婢没看到信的内容,但送信的丫鬟说,那封信是太后娘娘亲笔写的。”
太后亲笔信。
沈清辞的手指轻轻敲着膝盖,脑子里飞速运转。
太后为什么要针对一个侯府庶女?一个活不过第三章的炮灰,值得太后亲自出手?
除非——太后知道一些她不知道的事。
“还有别的吗?”沈清辞问。
青萝咬了咬嘴唇,犹豫了一下:“还有一件事,奴婢不知道重不重要。”
“说。”
“孙嬷嬷走的那天,王夫人送她到门口。奴婢在门房扫地,听到王夫人问了一句话。”青萝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哼,“王夫人问:‘那个丫头的事,太后娘娘打算怎么处置?’”
“孙嬷嬷怎么回答的?”
“孙嬷嬷说:‘太后娘娘说了,一个庶女而已,不必脏了自己的手。让侯府的人自己解决,干干净净,不留把柄。’”
柴房里安静下来。火堆噼啪作响,火星子溅到地上,很快熄灭。
让侯府的人自己解决。干干净净,不留把柄。
所以沈昭华才会下死手。不是因为她恨沈清辞,而是因为——太后让她这么做。
但为什么?一个炮灰庶女,凭什么让太后视为眼中钉?
沈清辞闭上眼睛,把所有的信息在脑子里过了一遍。原主的身世、生母柳氏的死、太后莫名其妙的敌意、侯府的沉默……
原主的生母柳氏,是怎么死的?
“青萝,”沈清辞睁开眼睛,“我娘——柳姨娘,是怎么死的?”
青萝的脸色变了。
“奴婢……奴婢不敢说。”
“说。”
青萝咬了咬牙,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:“柳姨娘不是难产死的。她是……被人害死的。”
沈清辞的手指停住了。
“那天晚上,奴婢去给柳姨娘送东西,在院门口看到一个人影。那个人影从柳姨**院子里出来,低着头走得很急。第二天早上,柳姨娘就发动了,生了三小姐之后就血崩了,没救回来。”
“那个人影是谁?”
“奴婢没看清脸。但奴婢看到了她身上的衣服——是宫里嬷嬷的制式。”
宫里嬷嬷。
沈清辞的瞳孔微微收缩。
“后来呢?”
“后来,王夫人把奴婢叫去,说奴婢看错了,那天晚上没有人来过。还说如果奴婢在外面乱说,就把奴婢卖到窑子里去。”青萝的眼泪掉下来了,“奴婢害怕,就没敢再提。但奴婢没看错,那天晚上真的有人来过。”
沈清辞没有说话。她伸出手,轻轻拍了拍青萝的头。
“你做得对。”她的声音很平静,“那时候的你,说了也改变不了什么。但现在不一样了。”
青萝抬起头,泪眼模糊地看着她。
“三小姐,您要……做什么?”
沈清辞没有回答。她看着火堆,火光在她的瞳孔里跳动。
“青萝,”她忽然说,“你识字吗?”
青萝摇摇头。
“想学吗?”
青萝愣了一下,然后拼命点头。
“好。从明天开始,我教你。”沈清辞的目光从火堆上移开,落在青萝脸上,“你帮我做事,我教你识字。将来有一天,你离开侯府,也能靠自己活下去。”
青萝的眼泪又掉下来了,但这次她没有哭出声。她跪在地上,给沈清辞磕了一个头。
“三小姐,奴婢这条命,以后就是您的。”
“我不要你的命。”沈清辞把她扶起来,“我要你活着。活得比那些想让我们死的人,更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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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清晨,沈清辞是被一阵喧闹声吵醒的。
天刚蒙蒙亮,柴房外面就传来脚步声和说话声。不是一个人,是好几个。脚步声很重,带着故意的响动,像是故意要让她听见。
“王夫人说了,让三小姐搬到后院柴房去。这间柴房要用来堆新柴。”
“后院柴房?那间连顶都没有的?”
“就是那间。王夫人说了,三小姐既然还活着,就该有个住的地方。后院柴房虽然破了点,但胜在清静。”
“噗,清静?那地方连狗都不住。”
两个婆子在外面一唱一和,声音大得恨不得全侯府都听见。
沈清辞睁开眼睛,没有动。
后院柴房,她知道那个地方。原主的记忆里,那是侯府最偏僻的角落,紧挨着马厩和垃圾堆。房子只有三面墙,屋顶塌了一半,冬天漏风,夏天漏雨,连老鼠都不愿意待。
王氏这是要换一种方式让她死。不给吃的不行,那就换个地方。后院柴房四面透风,这个天气,一个伤病患者住进去,用不了几天就会感染风寒,然后是高烧,然后是——
“死”字还没在脑子里成形,沈清辞就站了起来。
她走到门口,拉开门。
两个婆子正在门外说笑,冷不防门开了,一个满身是伤、脸上缠着布条的女人站在她们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们。
两个婆子吓了一跳,下意识地退后两步。
“三、三小姐——”
“王夫人的意思是,让我搬到后院柴房去?”沈清辞的声音很平静,平静得不像是一个被赶到狗窝里去的人。
“是、是的。王夫人说了,这间柴房要——”
“我知道了。”沈清辞打断她,“回去告诉王夫人,我搬。但有一件事,请王夫人成全。”
两个婆子对视一眼,其中一个壮着胆子问:“什么事?”
“我要见父亲。”沈清辞说,“今天之内。”
两个婆子愣住了。三小姐要见侯爷?那个见到侯爷就哆嗦的三小姐?
“这……奴婢做不了主。得问王夫人——”
“那就去问。”沈清辞说完,转身回了柴房,把门关上。
两个婆子在门外站了一会儿,嘀嘀咕咕地走了。
沈清辞靠坐在墙上,闭上眼睛。
见沈远山,是她计划里的第一步。 沈远山是定远侯,是这个家的主人。他虽然不管事,但他说的话,王氏不敢不听。只要沈远山开口,王氏就不能明着动她。
但沈远山凭什么帮她?一个他不闻不问十五年的庶女,凭什么让他开口?
凭她知道一个秘密。 小说里,沈远山有一个致命的软肋——他欠先帝一个承诺。那个承诺和六皇子萧珩有关。而萧珩,是她计划里最关键的一环。
她需要见到沈远山。需要让他知道,这个他抛弃了十五年的庶女,不是没有用处的。
半个时辰后,门外又传来脚步声。这次只有一个人,脚步沉稳,不急不缓。
“三小姐。”是王夫人身边的大丫鬟春兰,声音里带着一丝居高临下的客气,“王夫人说了,侯爷今日有客,没空见您。您先搬到后院去,等侯爷得空了再说。”
沈清辞没有回答。
春兰等了片刻,又说:“三小姐,您还是快些搬吧。王夫人说了,午时之前这间柴房要清出来。您要是不搬,那这些柴火就只能堆在外面了。这秋天的雨,说下就下,柴火要是淋了雨,冬天可就没得烧了。”
话里话外的意思:你不搬,柴火堆在外面淋了雨,这个冬天侯府没柴烧,这个罪过你来背。
沈清辞站起来,打开门。
春兰站在门口,脸上带着得体的微笑,但眼底的不屑藏都藏不住。在她眼里,一个被毁容的庶女,连最低等的丫鬟都不如。
“走吧。”沈清辞说。
春兰愣了一下:“去哪?”
“后院柴房。不是王夫人让我搬的吗?”
春兰没想到她这么痛快就答应了,一时不知道说什么。沈清辞已经越过她,往院外走去。
“三小姐,您的包袱——”
“我没有包袱。”
春兰看着她单薄的背影,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。一个被赶到狗窝里去的庶女,不应该哭哭啼啼、求爷爷告奶奶吗?怎么走得这么干脆?脊背挺得那么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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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院柴房比沈清辞想象的还要破。
三面墙,两面是土坯,一面是竹篱笆。屋顶塌了半边,露着一个大洞,能看到天上灰蒙蒙的云。地上全是泥,角落里堆着发臭的马粪——隔壁就是马厩。
青萝已经在那里等着了,手里抱着一捆稻草和一条破棉被。看见沈清辞,她的眼眶又红了。
“三小姐,这地方怎么能住人——”
“能。”沈清辞接过稻草,铺在角落里相对干燥的地方,“有屋顶,有墙,能遮风挡雨就行。”
“可是这屋顶——”
沈清辞抬头看了看那个洞。不大,但足够让雨水灌进来。
“去找几块木板来。再找些干草和泥巴。”
青萝愣了一下,然后飞快地跑了。
沈清辞把棉被铺在稻草上,然后开始检查这间柴房。三面墙,一面是竹篱笆,篱笆外面就是马厩。她伸手摸了摸竹篱笆,还算结实,但缝隙太大,风能从任何地方灌进来。
需要糊墙。需要补屋顶。需要生火。需要药。
她列了一个清单,在心里默默排了优先级。活下去,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但她是外科医生——在手术台上,她面对过比这更难的局面。
半个时辰后,青萝抱着一捆木板回来了,后面还跟着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厮,手里提着一桶泥巴。
“三小姐,这是小顺子。他是马厩的杂役,愿意帮忙。”
小顺子看起来比青萝还小,十一二岁的样子,瘦得皮包骨,但眼睛很亮。他怯怯地看了沈清辞一眼,低着头说:“三小姐好。”
“谢谢你,小顺子。”沈清辞接过泥巴桶,“帮我把这些木板递上来,我来补屋顶。”
“三小姐,您的伤——”
“不碍事。”
沈清辞踩着墙角的破桌子爬上屋顶,接过小顺子递上来的木板,一块一块地盖在漏洞上,然后用泥巴把缝隙糊死。动作不快,但很稳,每一步都做得仔仔细细。
青萝在下面糊墙,把竹篱笆的缝隙用泥巴填满。小顺子跑来跑去递东西,三个人忙活了一个多时辰,总算把柴房修得像点样子了。
沈清辞从屋顶上下来的时候,脸上缠着的布条已经渗出了血——缝合的伤口因为用力而裂开了几针。她没有管,只是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。
“三小姐,您的脸——”青萝惊呼。
“没事。再缝一次就行。”
青萝的眼泪又要掉下来,被沈清辞一个眼神制止了。
“哭没用。”沈清辞说,“眼泪救不了人。但手可以。”
她从衣襟上取下那枚银针,在火上烤了烤,对着铜镜重新缝合裂开的伤口。这次比第一次熟练得多——不是因为技术更好,而是因为疼习惯了。
青萝和小顺子站在旁边,看着她一针一针地缝自己的脸,两个人的脸色都白得像纸。
缝完之后,沈清辞呼出一口气,把银针擦干净别回衣襟。
“青萝,去弄点吃的。小顺子,你知道附近哪里有草药吗?”
小顺子想了想:“马厩后面那片荒地里有。以前有个老马夫生病了没钱请大夫,就是自己去挖草药吃的。”
“带我去。”
“三小姐,您刚缝完——”
“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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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厩后面的荒地很大,长满了半人高的野草。沈清辞蹲在地上,一株一株地辨认。
蒲公英——消炎。车前草——止血。金银花——清热解毒。马齿苋——消肿。
她的中医知识有限,但作为外科医生,基本的草药知识是必修课。在野外受伤时,这些草药就是最好的急救药。
她挖了一大把蒲公英和车前草,又摘了一些金银花,让小顺子用衣服兜着带回去。
回到柴房,她把草药洗干净,用石头捣碎,敷在伤口上。蒲公英的汁液渗进伤口,清凉的感觉缓解了灼痛。剩下的草药煮成水,分了三碗,她一碗,青萝一碗,小顺子一碗。
“喝了。”她说,“预防风寒。”
青萝和小顺子捧着碗,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然后一口气喝完了。水很苦,但两个人谁都没皱眉头。
沈清辞坐在柴房门口,看着天边渐渐暗下来的光。
“三小姐,”青萝蹲在她旁边,小声问,“您为什么要见侯爷?”
“因为他是这个家的主人。”
“可是侯爷从来不管府里的事……”
“所以我要让他管。”沈清辞的目光落在远处的侯府正院,那里灯火通明,丝竹声隐约传来,“他不管,是因为不知道。等他知道了一些事,他就不得不管了。”
“什么事?”
沈清辞没有回答。她从袖子里摸出一样东西——一块玉佩。那是原主的母亲柳氏留下的唯一遗物,一直被原主贴身藏着。玉佩不大,成色也一般,但上面刻着一个字。
“宸”。
这个字,她在小说里见过。那是先帝赐给六皇子萧珩的封号——“宸王”。而先帝赐这个封号的背后,藏着一个秘密:萧珩不是先帝的亲生儿子。他的生父,是先帝最信任的兄弟,平南王。
这个秘密,整个大燕朝只有三个人知道:先帝、太后、和定远侯沈远山。
而沈远山之所以知道,是因为——当年送萧珩入宫的人,就是他。
沈清辞把玉佩收好,站起身来。
“青萝,明天一早,你去正院传句话。”
“什么话?”
“告诉侯爷——”沈清辞的声音很轻,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,“就说我知道‘宸’字的意思。”
青萝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,但她看到沈清辞的眼睛——那双眼睛里没有恐惧,没有绝望,只有一种她看不懂的东西。
后来她才知道,那叫谋略。
一个外科医生,在手术台上练出来的,不只是技术,还有——在绝境中寻找出路的本能。
沈清辞,从来都是最擅长这件事的人。
远处,侯府正院的灯火一盏一盏地灭了。夜风吹过来,带着深秋的凉意。
沈清辞站在破柴房门口,看着那片渐渐暗下去的灯火,嘴角微微勾起。
沈昭华,”她轻声说,“你的剧本,从今天开始,要改写了。”
风吹过荒草,发出沙沙的声响,像是在回应她。
而她的手里,那枚银针在黑暗中闪着微弱的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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