豪门暗河

豪门暗河

行走的治疗室 著 都市小说 2026-03-30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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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安,观音 主角
fanqie 来源
金牌作家“行走的治疗室”的都市小说,《豪门暗河》作品已完结,主人公:李明安观音,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:佛珠与账本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婚礼前七天。,常年锁着。佣人们私下说,老太太每天下午都要去待一会儿,谁也不许打扰。有人说是礼佛,有人说是静心。说法很多,但没人知道真正的原因。。,在顾家干了四十年,头发全白了,腰板却挺得笔直。他在佛堂门口停下来,轻轻敲了三下门。“太太,少奶奶来了。”。福叔也不急,就站在那里等着,像等了很多年一样熟练。,...

精彩试读

一个人的邦德街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。上海。凌晨四点。,天还是黑的。我摸过来看了一眼,是李明安的消息。“沈小姐,车六点到。飞伦敦的航班是八点。**让您去购物。随便买。”。没有限额,没有清单,没有嘱咐。随便买。,回了一个“好”。。VIP候机室里人不多,李明安已经等着了。他站在窗边,手里端着一杯咖啡,看见我进来,微微欠身。“沈小姐,邦德街那边**已经打了招呼。您到了直接去。今天整条街只为您一个人开放。什么意思?**刚才打了几个电话。您到的时候,邦德街不会有其他客人。”,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。我点了点头,没再问了。,阿容跟在后面。她二十出头,扎着马尾,穿一件深蓝色外套,安安静静的。上了飞机,她坐在我旁边,把包放好,然后规规矩矩地坐着。她的手搭在膝盖上,袖子微微往上缩了一点,露出一截手腕。。她的手腕上有一道疤。不深,但很明显,像是什么东西划过留下的。疤的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浅一些,在机舱的灯光下泛着一层淡淡的白。“你以前跟**来过伦敦吗?来过两次。都是办事。没逛过街。今天陪我逛。”
她看了我一眼,又低下头。“沈小姐,我是来陪您的。”
我没再说话,靠在座椅上闭了眼。脑子里却还留着那道疤的影子。那道疤的位置,和佛堂画像上婴儿手腕上的红痕,好像在一个地方。
我没多想。也许只是巧合。
到伦敦的时候是下午。出关、拿行李、上车。阿容一直跟在后面,不说话,不催,不显眼。她的袖子又放下来了,遮住了手腕。
车开了将近一个小时,从机场进市区。伦敦的天灰蒙蒙的,和上海差不多。阿容坐在副驾驶,回头看了我一眼。
“沈小姐,先送您去酒店休息?”
“不用。直接去。”
她点了点头,拿起手机发了条消息。过了一会儿,司机拐了个弯,往另一个方向开。
邦德街到了。
车停在街口,我透过车窗往外看,整条街空荡荡的。没有行人,没有车辆。两边的店铺都亮着灯,橱窗擦得一尘不染,但里面一个人都没有。街口站着几个穿黑色西装的安保人员,看见我们的车,让开了路。
阿容下了车,替我拉开车门。
“沈小姐,到了。”
我下了车。街道上很安静,风从街口吹过来,带着一点凉意。两边的店铺——卡地亚、蒂芙尼、宝格丽、爱马仕——全都开着门,灯火通明,但没有一个客人。
我站在那里,手心有点出汗。
阿容站在我身后,什么也没说。
“走吧。”我说。
第一家是卡地亚。门口那个经理迎上来,微微鞠躬,推开门。店里的灯光很暖,空气里有淡淡的香水味。柜台上摆着几排首饰盒,每一个都打开了,里面的东西在灯光下晃得人眼晕。
“沈小姐,这些都是为您准备的。”经理的声音很轻,“如果都不满意,我们可以从巴黎调货。两个小时就到。”
我看着柜台里的东西。钻石、红宝石、祖母绿、蓝宝石。项链、手镯、耳环、戒指。每一件下面都有一张小卡片,写着价格。
一百二十八万。八十六万。五十五万。
我站在那里,没有动。手心里全是汗。我不是没见过钱,在跨国公司做总监的时候,经手的项目动辄上亿。但那都是数字,是报表里的零,是PPT上的柱状图。不是眼前这些亮晶晶的、摆在丝绒盒子里的、等着我点头就打包的东西。
我下意识地转头看了阿容一眼。她站在那里,表情平静,轻声说了一句:“沈小姐,您自己喜欢就行。”
我愣了一下,转过头,又看了一眼柜台。
“这条项链。”我指了指。
“一百二十八万。”
“要了。”
经理点了点头,店员上来把盒子收走。
“这条手链。”
“六十二万。”
“要了。”
“这枚戒指。”
“八十六万。”
“要了。”
从卡地亚出来的时候,经理站在门口鞠躬,店员在打包。我买了三样东西。手心里的汗还没干。
“下一家?”阿容问。
“下一家。”
第二家是宝格丽。柜台上摆着几排彩宝戒指和项链。我看了一圈,指了一条项链。
“九十二万。”
“要了。”
指了一对耳环。
“五十八万。”
“要了。”
指了一枚戒指。
“七十三万。”
“要了。”
经理笑着点头,店员开始打包。
第三家是蒂芙尼。**家是梵克雅宝。每一家都一样——柜台上摆着为我一个人准备的东西。我开始的时候还有点拘谨,指一件,等经理报价,说“要了”。指了几件之后,话越来越少,手越来越快。
到了梵克雅宝的时候,经理拿出一条项链,上面镶着一颗很大的蓝宝石。
“一百五十六万。”
我看了一眼,没犹豫。“要了。”
出了梵克雅宝,我站在街上,深吸了一口气。风还是凉的,天还是灰的。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已经不抖了。
第五家是爱马仕。经理亲自迎出来,把我们带上二楼。那里放着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。
“沈小姐,这几只包是今天早上刚从巴黎空运过来的。全球限量,每款只有一只。”
我看了看。鳄鱼皮、鸵鸟皮。普通的铂金包三十多万,限量款贵一些。
“这只黑色鸵鸟皮的。”
“六十八万。”
“要了。”
“这只大象灰鳄鱼皮的。”
“八十五万。”
“要了。”
“这只限量色的。”
“九十二万。”
“要了。”
经理笑着点头。“好的,沈小姐。”
从爱马仕出来的时候,我已经不记得买了多少样了。项链、手镯、耳环、戒指、胸针、手表、包。每进一家店,经理都等在门口,柜台上都摆好了东西。我只管看,只管指,只管说“要了”。阿容跟在后面,安静地等着,从不插嘴,从不建议。
到第六家的时候,我已经不紧张了。手不抖了,汗不出了,心跳也正常了。看见喜欢的,指一下。经理报价。我说要了。打包,走人。进下一家。
到第七家的时候,我开始觉得有意思了。不是买东西有意思,是说“要了”这两个字有意思。一个字都不用多讲,一个价都不用还。看见,指,要了。就这么简单。
到第八家的时候,我开始主动问经理:“还有别的吗?不在柜台上的。”经理眼睛一亮,从后面拿出更多的盒子。我一个个看过去,喜欢的留下来,不喜欢的推回去。
“要了。要了。这个不要。要了。”
阿容在后面,始终没有出声。她的手搭在身前,袖子又滑上去了一点。我又看到了那道疤。这次我多看了两秒。
不是新伤。是很久的疤。边缘已经模糊了,颜色和周围的皮肤融为一体,但形状还在。像是很多年前留下的。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,手腕上怎么会有这么久的疤?
我没问。她不说,我就不问。
到第九家的时候,我已经完全放开了。不是拘谨,也不是疯狂,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——好像这些数字不是钱,只是数字。八十万和五十万没有区别,一百二十万和九十万也没有区别。指一下,就没了。指一下,又没了。
从最后一家店出来的时候,天已经黑了。街两边的路灯亮了,橱窗里的灯光映在地上,像一面一面发光的镜子。我站在街口,回头看了一下。整条邦德街还是空荡荡的,安保人员还站在那里,像一排雕塑。
“阿容,今天花了多少了?”我问。
她看向值班经理。值班经理按了几下平板,走过来。
“沈小姐,九家店加起来,一共是三千零四十万。所有物品今晚会打包好,直接送回国内。您不用担心。”
我点了点头。
回到酒店的时候,大堂里灯火通明。阿容跟着我走进电梯,按下楼层按钮。电梯门关上,镜子里是我们两个人的脸。我注意到她站在我身后半步的位置,不近不远。
到了房间门口,阿容帮我打开门,把房卡插好,检查了一遍房间,然后退到门口。
“沈小姐,我就住在隔壁。房间电话按0就能找到我。您早点休息。”
“好。”
她转身要走。我犹豫了一下,叫住她。
“阿容。”
“嗯?”
“你手腕上的疤,很久了吧?”
她愣了一下,下意识地把手往袖子里缩了缩。然后她抬起头,笑了一下。那笑容很淡,像是被人问过很多次,已经习惯了。
“小时候留下的。很久了。”
她没多说。我也没追问。
“晚安。”我说。
“晚安,沈小姐。”
她轻轻带上门,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了。
我换了衣服,坐在窗前。伦敦的夜景不如上海,黑漆漆的,只有几栋楼亮着灯。我翻开笔记本,在今天的日期下面写了几行字。
“3月9日。伦敦。邦德街。消费三千零四十万。”
写完后,我看着这行字,觉得哪里不对。不是钱的问题。是我自己。周兰君让我学会花钱,我学会了。从拘谨到放开,从紧张到麻木,从第一次回头看阿容到后来看都不看她一眼。一天就学会了。
但学会之后呢?我还是不知道。
我合上笔记本,坐在窗前发呆。脑子里有两个画面反复交替。一个是佛堂画像上婴儿手腕上的红痕,一个是阿容手腕上那道发白的旧疤。它们在一个位置。都是左手腕。都是细细的一道。
是巧合吗?
我不知道。也许什么都不是。也许只是我想多了。
手机响了一下。是李明安的消息。
“沈小姐,明天上午十点,司机会在酒店门口等您。安排您去一个地方。”
我盯着屏幕看了几秒。
去一个地方。什么地方?见谁?做什么?他一个字都没多写。
我翻出周兰君给我的那个旧笔记本,找到单独那一页。上面只有一行字:“2008年。伦敦。已处理。”
我看了看那条消息,又看了看本子上那行字。
是去见这个人吗?是男是女?多大年纪?为什么要见我?还是说,明天是别的安排?
不知道。李明安不说,周兰君不说,我猜也猜不到。问也不会有人告诉我。
我把手机放下,合上笔记本,关了灯。
窗外,伦敦的夜很安静。
明天到底要做什么,谁都不知道。
黑暗中,我又想起阿容手腕上那道疤。她缩手的样子,像是本能,又像是习惯。
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,手腕上有一道很久的疤。
她说是小时候留下的。
什么样的小时候,会留下这样的疤?
我没再想下去。翻了个身,闭上眼睛。
沉水香的味道早就散了。但佛堂里那幅画像,那个婴儿手腕上的红痕,却像刻在脑子里一样,怎么也挥不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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