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第一章 重生之痛舔狗觉醒
沈砚清是被一阵剧烈的头痛疼醒的。
那种痛不像普通的偏头痛,而是像有人拿着一根烧红的铁钉,从他的太阳穴往里钻,一直钻到大脑深处,搅动着他所有的记忆。
他蜷缩在宿舍的床上,被子被冷汗浸透了,嘴唇干裂,嗓子眼里像塞了一块烧红的炭。他想喊,但发不出声音。他想动,但四肢像被灌了铅。
然后,记忆来了。
不是他自己的记忆——是另一个人的。一个跟他同名同姓、却活在一本小说里的“沈砚清”的记忆。
那些记忆像潮水一样涌进来,带着画面、声音、气味,甚至还有触感。他能感觉到雨打在脸上的冰冷,能感觉到高架桥护栏撞碎挡风玻璃时的巨响,能感觉到身体在空中翻转时那种失重的眩晕,能感觉到落地时骨骼碎裂的剧痛。
然后是一片黑暗。永恒的、没有任何温度的黑暗。
沈砚清猛地睁开眼睛,大口大口地喘着气。
他盯着上铺的床板,花了整整五分钟才确认自己还活着。不,不是“还活着”——是“又活了”。
他穿越了。穿进了一本他上辈子在手机里刷到过的校园小说。那本书的名字他记不清了,大概是《时光和你都很美》之类的东西,反正是那种校花配校草、甜甜蜜蜜大团圆的套路。而他在书里的角色,是那个从头到尾都在当舔狗的恶毒男配。
原书里的沈砚清,家境优渥,长相出众,成绩也不错,是那种放在任何学校里都算得上风云人物的男生。但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——他喜欢程念薇。
程念薇是这本书的女主,文学院的才女,长得漂亮,性格温柔,是全校男生心里的白月光。沈砚清从大一军训时就开始追她,追了整整两年,手段越来越卑微,越来越没有底线。
程念薇说想吃城西那家店的蛋糕,他翘课坐两个小时地铁去买。程念薇说图书馆太吵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复习,他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在学校旁边租了一间自习室给她专用。程念薇随口说了一句喜欢某个乐队的歌,他托人买了限量版CD,包装精美地送到她面前。
程念薇每次都笑着收下,说“谢谢你,砚清”,然后转头就跟别人走在一起。
那个人叫陆
沈砚清是被一阵剧烈的头痛疼醒的。
那种痛不像普通的偏头痛,而是像有人拿着一根烧红的铁钉,从他的太阳穴往里钻,一直钻到大脑深处,搅动着他所有的记忆。
他蜷缩在宿舍的床上,被子被冷汗浸透了,嘴唇干裂,嗓子眼里像塞了一块烧红的炭。他想喊,但发不出声音。他想动,但四肢像被灌了铅。
然后,记忆来了。
不是他自己的记忆——是另一个人的。一个跟他同名同姓、却活在一本小说里的“沈砚清”的记忆。
那些记忆像潮水一样涌进来,带着画面、声音、气味,甚至还有触感。他能感觉到雨打在脸上的冰冷,能感觉到高架桥护栏撞碎挡风玻璃时的巨响,能感觉到身体在空中翻转时那种失重的眩晕,能感觉到落地时骨骼碎裂的剧痛。
然后是一片黑暗。永恒的、没有任何温度的黑暗。
沈砚清猛地睁开眼睛,大口大口地喘着气。
他盯着上铺的床板,花了整整五分钟才确认自己还活着。不,不是“还活着”——是“又活了”。
他穿越了。穿进了一本他上辈子在手机里刷到过的校园小说。那本书的名字他记不清了,大概是《时光和你都很美》之类的东西,反正是那种校花配校草、甜甜蜜蜜大团圆的套路。而他在书里的角色,是那个从头到尾都在当舔狗的恶毒男配。
原书里的沈砚清,家境优渥,长相出众,成绩也不错,是那种放在任何学校里都算得上风云人物的男生。但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——他喜欢程念薇。
程念薇是这本书的女主,文学院的才女,长得漂亮,性格温柔,是全校男生心里的白月光。沈砚清从大一军训时就开始追她,追了整整两年,手段越来越卑微,越来越没有底线。
程念薇说想吃城西那家店的蛋糕,他翘课坐两个小时地铁去买。程念薇说图书馆太吵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复习,他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在学校旁边租了一间自习室给她专用。程念薇随口说了一句喜欢某个乐队的歌,他托人买了限量版CD,包装精美地送到她面前。
程念薇每次都笑着收下,说“谢谢你,砚清”,然后转头就跟别人走在一起。
那个人叫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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